业绩快报相关信披不准确、更正不及时,华光新材及时任董事长等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华光新材7月13日公告,公司于7月1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6.83万元。2023年4月12日,华光新材披露《2022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71.82万元。公司业绩快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金李梅、总经理黄魏青、代财务负责人张改英和董事会秘书胡岭违反了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对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