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380公司简称:中微半导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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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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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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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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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80证券简称:中微半导公告编号:2023-028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1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0.86元,共计募集资金194,418.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409.26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人民币98,200,566.0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5,892,033.96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84,008.7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47.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1,650.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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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差异728.33万元由三部分构成:1.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包含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177.45万元,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止2023年6月30日,177.45万元还在募集资金账户中理财,尚未转出;2.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中64.94万元,系除上述已置换资金外以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3.项目投入与实际从募集账户付款支出的时间性差异485.9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学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联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鹏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23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学府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和4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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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769.85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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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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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计划募集资金72,884.8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94,41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767.9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1,650.09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108,765.23万元。
证券代码:688380证券简称:中微半导公告编号:2023-029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智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380证券简称:中微半导公告编号:2023-030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8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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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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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