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A股证券代码:688385证券简称:复旦微电公告编号:2023-023
港股证券代码:01385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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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2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国泰路127号复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日
至2023年6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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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将听取独立非执行董事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11均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于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1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1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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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资料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A股股东如计划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至17:00,地点为上海国泰路127号4号楼证券部。
2、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6月1日17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地址见“六、其他事项”),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上海市国泰路127号复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复旦微电证券部邮编:200433
联系人:方静、郑克振
电话:021-65659109
传真:021-65659115
邮箱:IR@fmsh.com.cn
3、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通函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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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A股证券代码:688385证券简称:复旦微电公告编号:2023-024
港股证券代码:01385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解除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按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政本”)不属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复旦微电”)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截止2023年4月24日,上海政本持有的复旦微电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44%。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2022年11月12日,复旦微电公告上海政本所持7,950,000股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冻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部分司法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2023年4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政本以电子方式发来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告知函》,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确认司法冻结变化情况。
二、股东股份部分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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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冻结原因:原告主体撤诉,案件完结,解除冻结。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海政本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督促有关股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