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4-17 00:00  泛亚微透(688386)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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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88386公司简称:泛亚微透公告编号:2024-006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在综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0,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0.45%。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在方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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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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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塑料高分子聚合物产品,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的规定,并结合公司主要产品和核心生产技术情况,公司属于新材料领域的高性能复合材料行业。

  材料作为支撑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关键性要素之一,其材料技术的发达程度,决定了制造和装备的先进水平。新材料或称先进材料是指那些新近发展或正在发展之中的具有比传统材料的性能更为优异的一类材料,通过物理研究、材料设计、材料加工、试验评价等一系列研究过程,创造出能满足各种需要的新型材料的技术。新材料能够显著开发出传统材料所不具备的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使其成为高新技术发展的基础和先导,是现代工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催生出新兴产业的核心发展产业,新材料技术被称为“发明之母”和“产业粮食”。因此,材料强则制造强,制造强则国力盛,发展新材料已然是中国成为制造业强国的关键,是中国摆脱关键材料与技术“卡脖子”困境的重要抓手,也是为寻找经济发展新动力的突破口。

  公司采取“产品多元、市场利基”的发展战略,围绕ePTFE膜、SiO2气凝胶等微观多孔材料不断研究开发应用领域,依托多元化的产品挖掘细分利基市场,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定制化的解决方案,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汽车、消费电子、航天军工、医疗健康等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1、传统产品

  (1)挡水膜

  为了提高汽车的驾乘体验,部分主机厂选择在车门的两层钣金件薄板内侧粘贴挡水膜。一方面,挡水膜可以用于保护汽车车门内的线路正常工作,防止外界雨水、灰尘等进入;另一方面,挡水膜还可以起到一定阻隔噪音的作用。公司挡水膜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别:PE挡水膜、EVA挡水膜以及XPE挡水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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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挡水膜产品及应用图

  (2)密封件

  公司密封件产品主要包括密封圈、海绵条、减震垫等,用于填充各种空隙从而实现密封、防尘和减震的作用。公司密封件产品以EPDM、聚氨酯发泡料、PU海绵等橡胶材质为主要原材料,广泛应用于汽车领域和家电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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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密封件产品

  (3)吸隔声产品

  公司吸隔声产品主要供应主机厂和汽车内饰厂,装置在中控台、车门、手套箱、地板等部位起到降低噪音的作用。按照生产制造工艺和原材料分类,公司的吸隔声产品主要包括基础吸音棉与ePTFE膜复合吸音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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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吸隔声产品

  2、ePTFE微透产品

  ePTFE是一种特殊的高分子材料,它是由纯聚四氟乙烯经过一系列特殊处理过程演变而来。具体来说,就是通过拉伸、膨胀和定向等工艺,让原本实心致密的PTFE内部形成了像三维网一样的微小孔洞结构。这样处理过的ePTFE拥有了许多新的优点:它的重量轻,同时又能有效防水透气;它不怕化学物质侵蚀,对生物体很友好,而且在机械性能方面表现出色。简单来说,就是把原本的材料变得既轻巧又耐用,还能适应各种苛刻环境条件。

  基于ePTFE材料的优异性能,公司的ePTFE微透产品应用领域涵盖了汽车、消费电子、包装、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主要产品包括用于汽车领域的透气栓、透气膜、泄压阀等产品;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耐水压透声膜产品;用于包装透气领域的包装保护垫片;用于航空线缆的特种膜材料以及用于生物医疗的膜材等。

  (1)汽车透气产品

  公司的汽车透气产品主要有透气膜、透气栓、透气卡扣、泄压阀等。其中透气栓、透气膜、透气卡扣产品主要用于汽车车灯(前大灯、雾灯、尾灯、高位刹车灯)、雨刷电机、ECU等部位,利用ePTFE膜具有的防水透气等特性,可以保证设备内外部气体流通,消除内外压差,同时又可以防止设备外部的液态水、粉尘、污染物等进入设备内部,导致敏感电子元件发生故障。目前公司的透气栓、透气膜产品已经实现进口替代,并且与国内外知名的车灯厂家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泄压阀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包,当电池包遇到撞击等特殊情况导致电池包内部气压迅速升高时,泄压阀结构会开启或直接破损,使电池包内部压力迅速释放,防止电池包剧烈膨胀甚至爆炸,保障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新能源汽车行业是我国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随着新能源汽车在汽车市场渗透率的提升,电池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泄压阀对动力电池包安全性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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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公司ePTFE微透产品在汽车上的应用

  (2)透声产品

  公司的透声产品主要为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的耐水压透声膜,安装于智能手机、手表、手环、摄像头等消费电子内,用以密封设备上的缝隙、孔槽,从而使电子产品达到IP67、IP68的防水防尘等级,并使声音在透过防水膜后保持最佳的信噪比和最低的失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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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ePTFE微透产品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应用

  (3)包装透气

  公司包装保护垫片产品主要用于化学品、液态有机化肥的包装和运输。基于ePTFE膜的耐候耐化学的特性,而化学品和有机化肥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和挥发性,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日照和震荡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气体,导致包装容器因内部压力增大而发生破裂、渗漏,公司的包装保护性垫片产品能够满足化学品、液态有机化肥等产品在包装过程中对防水、防尘、防油、透气、抗腐蚀等多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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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ePTFE微透产品在包装领域的应用

  (4)特种膜

  特种膜系公司基于ePTFE膜研发生产的一些特殊应用领域的产品,如用于电磁屏蔽的ePTFE屏蔽膜、用于航空航天的耐原子氧薄膜、用于航空线缆的的TRT电缆膜。

  公司的TRT电缆膜具有卓越的电气性能、耐干湿电弧、耐高低温、抗酸碱、耐油、耐磨、防潮、防霉和良好的粘结特性,适用于航空航天电线电缆和高性能电子绝缘领域。该产品及技术已于2021年通过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新产品鉴定,实现100%国产自主可控,可进行进口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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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ePTFE微透产品其他特殊应用领域

  (5)医疗产品

  传统的人造植入物存在老化、免疫排斥等诸多问题,而PTFE是纯惰性的材料,具有非常强的生物相容性(无毒、无致敏、无刺激),不会引起机体的排斥,对人体无不良反应,是一种非常理想的人造植入物。另一方面,PTFE经过糊膏挤压、拉伸等特殊方法制成的ePTFE膜柔韧性好,可任意弯曲超过360度,其天然的网孔结构易于进行细胞种植,使其可以应用在人工血管、心脏瓣膜、心包补片、三叉神经减压垫片、微创手术输送管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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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8:ePTFE膜在医疗领域的应用

  3、CMD及气体管理产品

  (1)CMD产品

  公司基于ePTFE膜及公司干燥剂技术创新的CMD方案,应用隔绝的理论颠覆了传统的方案,通过高性能红外吸湿剂和阀的结构设计组合解决车灯雾气和压力平衡问题,CMD可通过旋拧或者螺栓固定的方式跟车灯结合,使用CMD方案后将不需要再采用传统的雾气解决方案,大大减少了车灯的制造工序,提升了制造效率,大幅度降低了雾气解决的成本,同时免去了非环保的制造工艺,并且所有材料和产权100%国产化,实现了此领域的中国创新,此技术方案已经被多家车灯厂汽车主机厂采用。

  同时,公司开发了一种集压力平衡、快速泄压、凝露控制三个功能于一体的CMD平衡泄压阀组件,该技术已被国内部分新能源电池厂采用,应用于多款新能源电动车型,CMD作为一种被动的冷凝控制系统的安全模块,能够有效的改善电池包内部产生冷凝水所带来零部件腐蚀老化、绝缘性能下降、温度读取失真等问题,从而保证电池包能够更加安全可靠的为整车提供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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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9:公司CMD产品

  (2)气体管理产品

  公司的气体管理产品主要分为干燥剂和吸雾剂两种,可实现对密闭小微空间中气体湿度的管理,目前该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车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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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公司气体管理产品

  4、气凝胶

  SiO2气凝胶是一种体积密度和导热系数非常低的新型微观多孔材料,被誉为“最轻的固体材料”和“性能最好的保温材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气凝胶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车、船舶、核电、LNG等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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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1:气凝胶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1)自主研发

  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搭建主要依靠自主研发,根据不同产品类型采用不同的研发方式。主要的研发方式分为新品开发、常规迭代和定制化研发。

  ①新品开发

  新品开发模式适用于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是公司拓宽产品系列、提升技术的主要途径。研发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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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常规迭代

  常规产品是已经形成成熟的生产体系,客户下达订单后直接由生产制造部门进行生产的产品。该类产品的核心技术、工艺已经基本确定,各项技术指标已经达到客户的认证要求,属于相对标准化的产品。公司定期对该类产品进行迭代更新,以满足客户对技术指标调整的要求,并努力通过优化生产技术降低产品成本。

  ③定制化研发

  机械设备主要采用定制化研发的模式,需要公司具备较高的设备设计与研发能力。除了为客户定制开发的设备外,公司研发的机械设备主要供自身生产运营使用。目前,公司生产ePTFE膜及其组件的主要设备均为自主研发设计,定制化设备研发能力已经成为公司核心技术壁垒之一。

  (2)合作研发

  合作研发是对公司整体科研实力的有力补充。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与外部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发,公司积极高校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充分利用外部的研发力量扩充自身的科研实力,将最新的科学技术转化为自身生产力。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评级制度,由采购部、质保部及技术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筛选评级,根据评级结果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门会根据下游客户订单、BOM物料清单以及现有原材料库存拟定采购计划,由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物料清单指定的合格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公司的常用原材料包括化学试剂、吸音棉、纤维、EPDM、PE膜、EVA膜、胶水、胶带等,此类原材料供应商较多,可选空间大,且公司订单采购量大,在与供应商合作中议价能力较强。公司拥有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对于常规性原材料一般就近选择长期合作的供应商,通过与供应商确定质量技术标准及交货方式等重要条款,有效保障了原材料供应质量及稳定性。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的模式,部分工艺相对简单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或简单工序采用外协加工生产的模式。

  (1)自主生产

  ①常规产品

  公司通常根据客户的采购计划及具体订单以销定产,生产计划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产能负荷、原材料、工装模具及设备等情况,由内勤人员向车间下发生产任务单,并依据各产品生产时间约定入库交期。

  ②机械设备

  公司机械设备为定制化生产,该类产品技术含量高、产品差异性较大。公司接到客户订单后由技术部进行方案评估,确认具备生产条件后向生产部下达生产任务,生产部据此进行技术准备,并按技术部制定的技术文件向采购部提出零部件采购的要求。待零部件全部采购完毕后,生产部按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装配和调试。

  (2)外协加工

  为集中优势资源于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环节和关键工序,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公司选择将部分传统产品或简单工序委外加工。为了保证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公司建立了《外协单位交付业绩评定办法》对外协厂商进行考核评价,并由公司技术部向外协厂商提供加工服务所需的工艺文件和技术指导等。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公司大部分产品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需满足客户提出的产品性能要求以及相关工艺的要求,并提供有关的技术服务支持,产品及其应用的特点决定了公司主要以直销模式开拓市场。由于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也存在向贸易商或经销商销售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业务主要围绕ePTFE膜、SiO2气凝胶等微观多孔材料及其改性衍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ePTFE行业情况

  1、ePTFE膜产业概述

  PTFE是目前工业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工程塑料之一,被称为“塑料之王”,具有优异的化学稳定性和极低的摩擦系数。诞生于二战期间的PTFE,最初是用于生产特殊军用品,战后才解密用于民用工业,美国戈尔公司尝试将PTFE进行拉伸,增加其中的空气含量,最终得到一种更轻盈、更柔韧的材料ePTFE,并在接下来的50年里将其应用到了9大门类上千种产品中,覆盖了汽车、电子、医疗、服装等众多行业。

  2、基本特点

  ePTFE膜,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具有微米或亚微米级的多孔立体网状微观结构,由PTFE树脂经拉伸、车削等特殊加工方法制成,在保持了PTFE优良化学性能的同时,通过改变材料的结构、形态、厚度、表面几何形状,然后搭配不同特性的辅助材料,从而实现不同的功能和用途。ePTFE膜具有高度化学稳定性、耐高低温、耐腐蚀、耐气候、高润滑、良好的不粘附性、电绝缘性、生物相容性佳等优良特性,是一种非常优秀的防水、防尘、透气材料。

  ePTFE膜及其组件制造加工的主要原材料为PTFE树脂等高分子原料,该类原材料属于石油化工产品;由于其在声、电、磁、热等方面拥有特殊性能,ePTFE膜及其组件已广泛应用在了汽车、消费电子、新能源、医疗、服装、工业过滤、航空航天等领域。

  ePTFE膜的大部分应用领域属于利基市场,但是由于ePTFE膜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即使某些应用领域市场空间不大,全部应用的市场空间依旧十分可观。

  3、主要技术门槛

  (1)生产多种不同特性的ePTFE膜存在较高的工艺壁垒

  由于PTFE材料具有耐高温、高润滑等特性,对其进行拉伸延展和加工具有较高的技术难度,最终产成品的良品率、质量水平难以控制。同时,加工形成特定微观孔隙结构的工艺技术难以掌握,部分特定的微观孔隙结构在改性、复合等加工环节容易被破坏而无法达到预期性能,因此生产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实践技巧与理论知识,例如:加热的温度、拉伸的速度与倍率、模具的外观形状、改性复合的工艺细节等,都需要具备大量的试错、改进经验与丰富的理论知识才能掌握,公司通过技术储备与时间成本在工艺流程上建立起了较高的壁垒。

  (2)自主设计生产工装设备的能力是ePTFE膜产业化的壁垒

  在实验室环境下试制成功的具备某一特性的ePTFE膜还需要经过批量生产才能获得大规模产业化的能力,但ePTFE膜生产设备无法通过外购方式直接获得,膜的制造、改性、复合以及应用组件的主要产线与工艺设备需要自行设计开发,这使得具备独立自主设计、制造生产设备的能力成为进入行业强有力的壁垒。

  (3)定制化、组件化并配合客户长期验证是ePTFE膜的应用壁垒

  ePTFE膜作为一种关键的基础性材料,本身难以在下游直接使用,需要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或亟待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出相应的零部件组件或全套解决方案。这要求公司在获得实际订单前就参与客户的产品设计,并通过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技术验证。定制化设计与生产能力、长期技术验证的持续投入以及客户对具有品牌的供应商的信任,也构筑起了较高的进入壁垒。

  二)气凝胶行业

  1、行业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气凝胶诞生于1931年,由Steven.S.Kistler在Nature杂志上发表《共聚扩散气凝胶与果冻》标志着气凝胶的发现。也正是Kistler首次通过乙醇超临界干燥技术,制备出世界上第一块气凝胶一一SiO2气凝胶。

  1999年美国AspenSystems公司承接美国宇航局的课题,成功制备出纤维复合的气凝胶超级绝热材料。2001年正式成立了AspenAerogel公司进行气凝胶的商业化运作,开始将气凝胶绝热毡推广应用至航天军工、以及石化领域。气凝胶终于找到了一个好的商业化产品模型。2003年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学品和高性能材料公司Cabot通过兼并德国Hoechst,掌握了常压干燥制备SiO2气凝胶材料的生产技术,成立了气凝胶专业公司,主要产品为气凝胶粉体颗粒,作为涂料添加剂或采光玻璃中的填充层应用。

  近年来气凝胶行业发展迅猛,特别是十三五规划期间,国家对于新兴材料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推行积极的引导政策,气凝胶行业进入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多,产品应用不断扩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技术研发速度加快,尽管国内气凝胶产能迅速上升,但是依然无法完全满足国内需求。尤其随着新能源车的高速发展,在车载电池持续输出电能之后容易造成高温发热甚至自燃的风险。传统的隔热材料在电池发热严重时其并不能起到很好的隔热效果,而气凝胶复合材料的出现有望解决这一痛点。气凝胶作为一种新兴材料,具有优良的绝热阻燃性能,将气凝胶与工程材料复合而成的气凝胶复合材料具有极为优异的阻燃性能。

  2、主要技术门槛

  目前阻碍气凝胶快速推广的制约因素之一是生产成本较高,目前产业化中主要使用的技术是超临界干燥技术和常压干燥技术。而气凝胶的生产成本主要集中在硅源、设备折旧和能耗三者当中,硅源主要包括水玻璃和有机硅。有机硅价格较为昂贵,但是纯度高,工艺适应性好,既可以应用于超临界干燥工艺,也可以适用于常压干燥工艺,目前国内外采用超临界干燥工艺的企业基本上都是采用有机硅源。水玻璃价格低廉,但是杂质较多,去除杂质的工艺较为繁琐,目前主要应用于常压干燥技术中。设备折旧方面,因超临界干燥技术设备投资较高,折旧要高于常压技术。能耗方面,超临界干燥系统耗电要高于常压干燥系统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突破多重壁垒并掌握先进技术的企业

  由于ePTFE膜及其组件产品的制造具有较高的进入门槛,整个市场中的参与者数量有限,即使是行业巨头也仅有美国戈尔一家以ePTFE材料为核心业务,其他的市场参与者例如日东电工、唐纳森等都仅有部分业务涉及ePTFE材料。

  ePTFE膜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每一个细分应用市场都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制化开发。得益于长期与知名汽车主机厂、配件厂的合作,公司对定制化的开发模式具有丰富的经验,通过长期不断地试验和探索工艺、自行设计生产所需设备等方式成功跨越了前述多重壁垒,成功掌握行业先进技术并应用于不同领域,成为行业中为数不多的可大规模制造具有多种不同特性ePTFE膜及其组件的供应商。

  (2)牵头制定行业标准

  目前国家暂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ePTFE膜生产制造的行业标准,仅有PTFE及ePTFE膜在部分应用领域中的标准。作为国内ePTFE膜及其组件的领先供应商,公司牵头起草了行业标准《汽车电气电子设备防护用防水透气组件》(QC/T979-2014),标志着公司在该领域拥有先进的技术水平。随着核心技术产品在消费电子、新能源动力电池、医疗健康、航空航天等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将在更多的行业应用领域达到先进的技术水平。

  (3)拥有大量先进的专利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并注重专利知识的申请及保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申请专利共18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已累计获得专利237项,其中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专利177项,境外PCT专利9项,整体研发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4)核心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公司的透气栓、透气膜主要应用于汽车车灯、ECU、微型电机等部位,主要起到防水、防油、压力平衡的作用。公司能够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定制化生产不同透气量水平的透气栓、透气膜产品。与此同时,公司产品的渗水压力可以达到50KPa以上,防油等级满足最高等级8级的标准,技术指标已经达到行业内先进水平。

  公司的耐水压透声膜具有亚微米范围内互连的高度规则的孔隙结构,通过对ePTFE膜微观结构的改性,其孔径精度达到μm级,在阻碍液体进入的同时保留对于空气、气体、声音及热量的通道作用,插入损耗小于2dB,耐水压可深达水下50米,技术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公司原创的ePTFE膜复合吸音棉产品,通过对ePTFE膜的声学特性进行巧妙的运用,将其与公司的基础吸音棉复合,从而获得优秀的吸音降噪特性。这一高性能复合微孔薄层新材料具有良好的全频吸音能力,对100-6,300Hz频率的噪音均能有效吸收降低。其中,对3,000-6,300Hz频率范围内的噪声吸声系数达到了0.95的高水平,声压在全频范围内降低了5-7dB,使大部分噪音强度降至听阈以下,吸音效果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公司独创的CMD产品是一款在行业中具有颠覆效应的创新产品,通过将高性能的吸雾剂与ePTFE膜相结合,能够为客户提供行业内领先的湿度控制解决方案。相比于竞争对手美国戈尔&AML的CMD产品,公司的CMD无需外接电源驱动使用,在成本和使用便利性上具有更强的优势。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所属行业属于新材料领域的高性能复合材料行业,材料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复合材料作为最新发展起来的一大类新型材料,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如下:

  (1)下游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市场容量逐步扩大,技术领先型材料企业有望步入快速发展期。

  随着技术不断发展,消费电子、新能源交通、航空航天等新兴领域的需求不断扩大,行业将迎来较快发展期。一方面,随着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变化和升级,高端消费类电子和乘用汽车智能化升级也将进一步提速。而高端消费品领域客户对新型功能防水、透声、透气的防护性和功能性等多维度系统化解决方案需求将随之增多,服务要求亦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不断拓宽的应用场景将催生更多新型高端消费品种类,根据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量身定做个性化功能性材料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这将对复合材料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2)国家政策扶持,国产化进口替代进度加快

  《中国制造2025》,其中明确了“以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而高端膜材料作为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中的代表,在多个政策文件中被反复强调,为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取政府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得益于国家对相关领域的政策与财政支持,新型材料的国产化进度已加快,在公司与其他国内优秀企业不断努力下,部分高端ePTFE产品已具备国产化的基础,并在核心技术指标上与进口产品处于同一水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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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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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054.82万元,同比增长12.64%;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8,653.62万元,同比增长176.08%;每股收益1.24元/股,同比增长175.56%。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93,300.44万元,较期初增长6.8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68,407.88万元,较期初增长10.77%;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1%,同比增加8.30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云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86证券简称:泛亚微透公告编号:2024-012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一)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结果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6)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手续及工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86证券简称:泛亚微透公告编号:2024-010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

  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以上相关事项披露于2022年3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022年3月4日至202年3月1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4)。

  3、2022年3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泛亚微透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钱技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3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泛亚微透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6、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3月30日为授予日,向102名激励对象授予1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1.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同时,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业绩条件,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44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将累计作废62.8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3.2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同时,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业绩条件,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96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将累计作废40.2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授予日为2022年3月30日:

  ■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评分结果(X)确定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1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4%。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的净利润为6,639.82万元,2023年的净利润为8,653.62万元,比2021年增长30.33%,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4%的绩效考核指标。

  三、不符合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1、由于8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2,400股;

  2、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未到达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30%,作废处理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69,600股;

  综上所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2,000股。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系依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86证券简称:泛亚微透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以直接送达、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2023年年度报告》及《泛亚微透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泛亚微透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泛亚微透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泛亚微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4年内以不超过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规模运作,能够保证公司更好的生产经营,满足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银行授信事项及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程序合法,交易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