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93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59,459.6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63,248.94万元,增长273.62%;公司负债总额为81,036.4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2,266.11万元,降低13.15%;公司净利润为-80,131.93万元,较上年减少22,495.36万元,亏损额增加39.03%。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1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产品,最长不超过12个月。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原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此次授信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董事蒋仁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在公司或子公司内部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15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董事常志远、刘志刚、李春生、刘力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提议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8)。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钱军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满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相关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钱军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魏东芝、陈利、胡耘通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魏东芝、陈利、胡耘通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魏东芝、陈利、胡耘通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董事魏东芝、陈利、胡耘通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10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翔金泰”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88元,共募集资金347,283.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9,140.14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XYZH/2023BJAA11B046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21,504,851.41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2,280,277,836.43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为人民币823,527.82元,系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法律法规、规范及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前述协议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存储及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人民币243,314,716.52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人民币2,719,660.37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6,034,376.89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XYZH/2023BJAA11F0279号《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满足保本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智翔金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翔金泰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智翔金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13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信永中和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志存女士,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3)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古范球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收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35.00万元(含税),定价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的财务审计工作安排合理、高效有序、科学规范,并有效实施了信息控制及保密工作,公司对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的审计工作表示肯定和满意。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15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拟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自2023年11月17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仁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75,582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0.24%,合计增持金额约3,122.62万元。
● 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蒋仁生先生
(二)本次增持实施前,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蒋仁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89,664,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7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蒋仁生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拟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仁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75,582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0.24%,合计增持金额约3,122.6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尚未届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 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09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仁生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对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各关联人情况分别进行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睿投资”)
■
2、北京智飞绿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绿竹”)
■
3、安徽智飞龙科马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飞龙科马”)
■
4、重庆美莱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莱德生物”)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所发生,主要为向关联人智睿投资租赁房屋、购买燃料和动力,向智飞绿竹租赁房屋并接受其提供的劳务、向智飞龙科马提供劳务,向美莱德生物提供土地租赁等。
(二)定价依据
相关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结合市场同类价格情况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实际购销行为或者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11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按承诺投向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和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等,总体累计投入进度31.04%。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已完成新增20,000L的生物发酵产能,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3.36%;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已经启动,处于规划设计阶段;抗体药物研发项目中,赛立奇单抗(GR1501)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中轴型脊柱关节炎适应症的新药上市申请分别于2023年3月和2024年1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GR1802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已启动III期临床试验;GR1801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入组,其他在研项目均在正常开展中,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7.54%。
● 公司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安排合理、及时使用,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16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88元,共募集资金347,283.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9,140.1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15日出具了XYZH/2023BJAA11B046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相关情况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最长不超过12个月。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签署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收益分配
公司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6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向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和抗体药物研发项目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已完成新增20,000L的生物发酵产能,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3.36%;抗体产业化基地项目二期已经启动,处于规划设计阶段;抗体药物研发项目中,赛立奇单抗(GR1501)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适应症、中轴型脊柱关节炎适应症的新药上市申请分别于2023年3月和2024年1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GR1802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已启动III期临床试验;GR1801已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入组,其他在研项目均在正常开展中,截至期末投入进度17.54%。剩余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整体进度合理安排、及时使用。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同时,适时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回报。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相关产品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目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相关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购买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等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12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在原有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此次授信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贷款、供应链解决方案、进岀口贸易融资、保函、远期资金交易等业务品种;用信业务根据类别可能涉及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及衍生产品交易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最终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含子公司)同各家金融机构实际签署为准。为提高公司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及用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14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钱军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钱军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钱军华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钱军华先生,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物及实验技术专科学历。1988年8月至1997年7月,任第二军医大学(现海军军医大学)369研究所研究技术人员;1997年8月至2001年2月,历任江苏金丝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研究室副主任;2001年2月至2006年4月,任上海泽生科技有限公司中试部副主任;2006年4月至2012年5月任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工艺部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7月,任上海众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4年8月至今,历任智翔(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07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4月16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佳倩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多次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并能较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因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有效,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八)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存放,前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关联监事杨佳倩、范红、寇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执行回避表决程序后低于法定有效表决人数,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此次授信额度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08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 重庆君豪大饭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8日
至2024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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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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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1、2 项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2024年6月13日9:30-11:30,14:30-16:30
2、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024年6月13日16:30之前
(三)登记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大道699号2号楼A区 证券投资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大道699号2号楼A区
联系电话:023-61758666转8621
传真:023-61758011
联系人:龙俊善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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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