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7-22 05:06  赛恩斯(688480)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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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业务基本情况

(一)新业务的类型

硫化钠是一种工业原料,广泛应用于纺织、皮革、造纸、印染、医药、农药、特种工程塑料聚苯硫醚等产品生产,其中高纯硫化钠在聚苯硫醚生产中扮演着核心原料的角色,其纯度直接影响聚苯硫醚的分子量、热稳定性及最终应用性能。

(二)新业务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报告大厅《2025-2030年全球及中国硫化钠行业市场现状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显示,2025年全球硫化钠市场规模将达到约13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9%,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硫化钠生产国和消费国,市场份额占据了全球的一半以上。近年来, 中国制药、造纸、制革、硫化染料, 尤其是新的特种工程塑料行业聚苯硫醚等工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硫化钠市场规模的快速增长。

(三)新业务的管理情况

目前,高纯硫化钠项目仍在建设前期阶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尽快启动控股子公司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瑞化学”)的设立以及项目建设工作,公司将委派董事、总经理直接负责生产、销售与日常管理工作,加快项目落地以及实现项目稳定投产。开展新业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四)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开展新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龙瑞化学建设高纯硫化钠项目暨开展新业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新业务审批情况

本项目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需履行备案程序。本项目所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会产生工业废水、废气、废渣与噪声等,会对环境产生污染,需履行备案手续和环评手续。

二、新业务的实施主体情况

(一)开展新业务主体概况:

1、公司名称: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主营业务范围: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再生资源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3、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

(二)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开区滨江工业园

3、项目实施主体:龙瑞化学

4、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建设规模为2万t/a,建设周期7个月;二期设计建设规模为4万t/a,建设周期:12个月。

5、投资金额:预计投入2.1亿元(以后期项目实际投入为准),其中赛恩斯按照65%的股权比例进行出资。

三、合作方情况以及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一)合对方情况

本次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方为铜陵瑞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瑞嘉”),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晓彬

注册资本:29,000万元

注册时间:2016年05月26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铜陵市西湖二路1999号

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塑料元件及制品、新型复合材料、防腐蚀材料、环保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车辆零部件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铜陵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占比51.72%)与铜陵天源股权投资公司(占比48.28%)共同出资。

铜陵瑞嘉结合安徽省及铜陵市“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工作与铜化集团公司“十三五”规划,选择的项目一一高性能结构材料3万吨/年聚苯硫醚(PPS)项目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二期建成,主要生产高品质聚苯硫醚产品,目前一期已经投产。

本次合作方财务数据较为敏感,故不披露。

(二)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铜陵瑞嘉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2、拟设立公司名称: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

3、拟设立公司注册地:铜陵市西湖二路与齐山大道交叉口(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载明为准)

4、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整,双方以货币形式出资。

5、公司管理层设置:

1)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2)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1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董事长、董事任期3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3)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其他董事为代表;

4)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乙方委派,任期3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四、开展新业务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分析

(一)新业务的背景和必要性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高新技术企业,以成为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域的领航者为核心发展目标,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使命。公司在研发污酸资源化技术过程中,成功解锁氢气与硫磺生产硫化氢气体的新技术,成功实现污酸治理过程中核心中间产物的高效生产;引用成熟的焦炉煤气变压吸附技术分离制备氢气技术,并以此为基础,成功研发出通过将变压吸附分离出的氢气与硫磺在一定温度和压力条件下合成硫化氢气体,并通过氢氧化钠气液高效吸收,制备满足相应行业标准及市场需求的高纯度硫化钠产品的新技术,与主流传统的煤粉还原法等制备硫化钠技术相比,充分体现公司的技术优势特点,具有“三废”污染物排放量低、能源及原料利用率高、产品纯度高的优势,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的生产要求。

高纯硫化钠产品质量稳定,副产品少、白色、无味、遇空气易分解,是合成高性能特种工程塑料聚苯硫醚(PPS)的优质原料之一,同时用于医药中间体、美容品中间体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未来,随着国内外特种工程塑料聚苯硫醚行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少数股东方铜陵瑞嘉聚苯硫醚项目的扩产,对高品质高纯度硫化钠的需求量逐年增加。总的来说,高纯硫化钠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较好,能够更好地保障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价值。

此外,公司部分运营站点以及控股子公司西藏龙湘环保有限公司,均存在使用硫化钠产品的情况,公司通过投建高纯硫化钠项目,与主营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协同效应,满足已有业务的用料需求,也能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提高整体经营效益。

(二)公司的准备情况

1、市场准备

硫化钠是基本无机盐产品之一,近几年中国特种工程塑料聚苯硫醚由百吨级向千吨级规模过渡,作为其主要原料之一的硫化碱,预计消费量将会占总产量的5%~10%,5年后将会上升到15%左右。而传统的煤粉还原芒硝制备出的硫化钠产品杂质较多,品质不高,严重制约着聚苯硫醚的产品品质及产能规模,目前满足需求的高纯硫化钠仍以进口为主,因此市场亟需开发出一种高品质、低成本的硫化钠生产工艺,以此满足中国特种工程塑料聚苯硫醚行业的增量发展。此外,公司合作方铜陵瑞嘉已计划扩产聚苯硫醚产品,高纯硫化钠项目产能一部分能够被铜陵瑞嘉消耗,剩余部分产能也能实现在园区内部企业消耗以及公司运营项目的消耗。

2、技术基础

本项目采用公司核心系列技术中“高纯度硫化氢合成技术”以及“气液高效反应技术”为关键的新工艺路线,该工艺能够较好地减少产品杂质,提升硫化钠纯度,为生产高强度和高适应性的聚苯硫醚提供更好的原料选择,目前高纯硫化钠合成工艺已经完成了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部分产成品已通过了聚苯硫醚生厂商的验证试验。此外本项目采用的新工艺技术,相较于传统的煤粉还原法制备硫化钠等技术,其生产过程“三废”排放量低,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产业政策。

3、人才储备

该工艺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现有技术研发人员,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紫金龙利化学有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均有生产相关人才。新业务开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有业务均有补充和拓展的积极影响,能够增强公司产品销售业务的发展。

4、园区配套

高纯硫化钠符合项目所在地铜陵市及铜陵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规划要求,能够实现产业园区化工新材料产业的延链和补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充分利用园区内配套的焦炉煤气及蒸汽进行生产,产品配套铜陵瑞嘉聚苯硫醚项目生产需要,大幅降低生产、运输以及仓储成本,可实现园区产业良性循环发展。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开展新业务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有利于持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新业务的开展短期内会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业务布局和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开展新业务主要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公司新建项目投产后,相关行业产能预计将增加。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未能有效拓展销售渠道并开发新市场,则存在新增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销售风险。

(二)生产管理风险

项目实施后,公司业务结构与组织架构的复杂度有所提升,对公司的管理模式迭代、安全环保生产、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全球市场拓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在管理体系升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人才梯队建设、安全环保生产保障以及市场竞争策略等方面无法实现同步提升,可能导致运营效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鉴于本次合同投入资金较大且主要来源为自筹资金,未来随着公司新业务的开展,资金的逐步投入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

(四)政策风险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因国家或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项目审批要求或其他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面临延期执行、建设内容调整、建设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新业务的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后续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21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项目名称: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高效浮选药剂项目”)

● 投资金额及来源: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恩斯”)拟投资设立山东龙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龙立化学”),以此为主体投资建设新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6亿元(具体以实际投入为准),其中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及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6,742.2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由山东龙立化学以自筹资金投入。

●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已对本次超募资金拟投资建设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但仍不排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市场竞争及产业化风险、管理风险、募集资金使用未达预期的风险、安全生产与环保风险、技术迭代风险、政策风险、财务风险等,具体详见“七、主要风险分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河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拟投资建设高效浮选药剂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6,742.27万元用于山东龙立化学的设立以及上述项目投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70.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469.39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544.91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924.4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14,924.4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以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人民币

注1:2024 年 6 月 30 日, 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套环保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了对项目建设中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有效降低了项目的投资成本,形成资金节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5,784.39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及计算过程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注2:序号2、3项目未进行调整。

注3:上述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超募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924.48万元,扣除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金额为14,924.48万元。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477.3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见2022年12月21日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以及2023年1月7日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477.3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具体内容见2023年12月22日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以及2024年1月9日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剩余超募资金及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金额为6,742.27万元。

(三)后续超募资金的使用管理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后,项目实施方山东龙立化学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项存放和管理拟投入的超募资金。山东龙立化学将与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新建项目的实施进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情况

(一)新项目实施的行业背景

全球浮选剂市场正经历显著扩张,根据恒州博智发布的《2024-2030全球与中国浮选剂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报告,2023年市场规模已达229.7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增长至334.8亿美元,期间复合年增长率达5.19%。

这主要由于当前矿产资源需求激增:根据国际矿业协会ICMN预测,全球矿业规模预计2025年将达到1.6万亿美元,浮选作为矿产加工的核心工艺(尤其在铜、金、锂等战略矿产提取中),其相关化学品市场同步扩张。此外还有新能源产业拉动,电动汽车产业爆发式增长导致对电池金属(锂、钴、镍)的需求激增,这些金属的提取高度依赖高效浮选药剂。全球硫化矿石浮选应用占据38.17% 的最大市场份额。除此之外,环保法规也在推动市场发展,全球范围内对矿产加工环保要求的提高,促使传统浮选剂向高效低毒产品升级,刺激了市场替代需求。

在政策方面,中国政策体系强力推动浮选剂产业向环保化与高效化转型:“十四五”规划约束性指标:要求矿产回收率提高3-5个百分点,能耗/水耗降低15%,尾矿综合利用率≥35%。《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明确要求选矿废水近零排放,推动生物降解型药剂(如巯基乙酸酯类)成为研发重点。

目前高端环保浮选剂进口依赖度超40%(如乙硫氨酯),本土化生产亟需突破。而中国浮选剂企业研发投入占比平均仅1.2%,低于国际龙头(4-5%),需通过产学研合作提升专利转化。此外政策鼓励山东、河北等化工大省建设绿色浮选剂产业园,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已纳入“山东省高端化工规划”,享有基础设施与政策协同优势

从下游产业来看,中国锑、稀土、锂等资源储量丰富但难选冶,亟需专用浮选剂提升自给率。而目前兴起的矿山智能化改造建设要求浮选药剂与自动化系统深度兼容(如药剂槽激光清洗、AI加药系统),催生智能化药剂开发。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内新建一系列制备高效浮选药剂的生产线,本项目设计产能年产10万吨高效浮选药剂,分两期建设。此项目建成后,能够依托公司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与中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天津大学及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形成的产学研合作优势,以及与国内各大矿冶企业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快速进行“一矿一药”适应性好、高效、低耗复配型浮选药剂的推广应用,大幅提高药剂的技术及经济指标,为客户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本项目将采用绿色化、智能化、高效化的生产工艺,在保证技术先进性的同时,兼顾了成熟可靠性,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性。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

3、项目实施主体:山东龙立化学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周期:目前,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龙立化学尚未成立,相关环评、建设报批等政府审批程序尚未启动。根据初步方案,本着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的原则,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2年,2025年开始建设(具体建设进度以实际为准)。

5、项目投资估算:

注: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重金属(铜、铅、锌、金等)的采选、冶炼及加工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性基础产业,对国家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提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在国家"双碳"战略背景下,绿色矿山建设、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已成为行业转型升级的核心方向。

本项目生产的高效浮选药剂契合国家绿色矿山发展要求,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资源效益:通过提高选矿回收率和资源利用率,可有效减少尾矿排放量;其低毒环保配方能有效降低选矿废水处理难度,为实现矿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关键技术支撑。

该产品的产业化将重塑行业竞争格局,以“高效分离、绿色低碳、智能调控”为核心价值,能为客户创造三重效益:1)经济效益一一提高精矿品位和回收率;2)环境效益 - 减少药剂用量和污染风险;3)安全效益一一降低危化品储运成本。

作为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域的领军企业,公司已构建从湿法冶炼前端萃取到末端治理的全产业链服务体系。本项目将突破火法冶炼前端浮选药剂技术瓶颈,实现三大战略目标:1)完善“选矿-冶炼-环保”全流程服务能力;2)推动“近零排放”技术体系落地(全流程零固体废物、零废水排放);3)形成“吃干榨尽”的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模式。该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公司在矿业技术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矿业行业绿色转型提供示范性解决方案。

五、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一)产品生产技术基础

从项目设计及工程建设角度,浮选药剂单品属于成熟化工产品,其生产工艺设备成熟,本项目在传统工艺设备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在环保产品以及铜萃取剂产品生产方面丰富的经验,整合公司积累的行业技术基础,对整个项目的工艺、设备、自控及环保模块进行了全方位优化与提升。公司调研选定了国内浮选药剂生产项目设计经验丰富的项目设计单位,与公司设计院、创新研究院通力合作,为该项目的设计提供专业支持。

(二)产品销售服务基础

当前,国内浮选药剂行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尚未形成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规模效应的龙头企业。行业普遍存在产品单一、复配技术薄弱、市场推广能力有限等问题,难以满足矿业企业对高效、定制化浮选药剂的需求。

公司依托多年在有色金属行业的技术积累和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与中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天津大学、中科院等顶尖科研机构建立了深度产学研合作,构建了领先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体系。基于对现有客户生产的深入研究,公司能够提出“一矿一药”定制化解决方案,通过高效、低耗的复配型浮选药剂,有效提升选矿回收率和精矿品位,帮助客户降低生产成本,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

公司已对国内浮选药剂市场进行了全面调研,并与多家大型矿山企业就技术需求和产品应用进行了多次交流。未来,公司将依托现有销售渠道和技术服务团队,采取直销模式,减少中间环节,为客户提供更高效、更精准的技术支持。相较于传统贸易商或代理商模式,公司具备三大核心销售优势:1)技术领先一一依托自身技术与产学研合作,提供定制化浮选方案;2)渠道优势一一直接对接矿山企业,快速响应客户需求;3)服务保障一一配备专业选矿技术团队,提供全流程技术支持。通过这一模式,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在浮选药剂市场的竞争优势,推动行业向高效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六、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项目围绕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拓展公司产业链,更好地服务于公司主业客户。公司开展新项目在技术、生产管理以及开拓客户方面具有协同效应,预期本项目实施后,将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污酸资源化治理、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与回用、含砷危废矿化解毒和重金属污染环境修复四大核心技术,公司始终以“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和经济适用”为技术研发原则,服务于有色金属企业,未来新项目主要产品为高效浮选药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有色行业。

1、研发协同

公司铜萃取剂产品采用“一矿一剂”的定制化服务模式,通过矿石特性分析、组分优化及实验验证,最终形成高效复配药剂。本项目的高效浮选药剂同样遵循非标化研发路径,需针对不同矿石性质进行小试、中试及工业化验证,以确定最佳配方和工艺参数。两者的研发逻辑高度一致,均强调服务过程“实验室研究一中试放大一工业应用”的全方位技术服务。双方在产品研发的逻辑思维及模式上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公司从2021年开始进行新型选矿药剂的研发,并招聘了一批中南大学、昆明理工、中科院上海有机所等选矿药剂及矿物加工领域知名高校毕业的硕博士研发人员,聘用了一批选矿药剂行业的高校专家教授作为顾问,提前做了战略布局及技术储备。2024年公司在收购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后,对浮选药剂市场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已从研发方向、技术人员储备、硬件设施配备及科研平台合作等方向进行了提前布局,未来该业务开展可在技术共享、人才互通、设备共用等方面形成深度协同,加速高效浮选药剂的产业化进程。

2、技术协同

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产品(如生物制剂、铜萃取剂)与高效浮选药剂应用场景稍有不同,但本质上都属于金属的分离及富集技术。依托公司在资源化以及湿法冶炼萃取剂领域的经验,可快速迁移表面化学改性、选择性吸附强化、绿色配方设计等技术,提升浮选药剂的效率与环境友好性,推动产品迭代升级。

3、生产协同

铜萃取剂、高效浮选药剂产品生产,都是在技术通过大量的研究论证,获取工艺参数以后,车间严格按照技术提供的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具体生产过程而言,铜萃取剂主要包括酯化、肟化等化学合成以及产成品复配,高效浮选药剂主要通过基础化学品的预处理、吸附原液合成、辅助成复配和定制化改性等。新项目可复用现有生产管理体系,降低管理成本和生产试错成本。

4、销售协同

首先,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与新项目的产品在各自的领域都具有显著的科技属性。不同于普通的大宗化工产品,新项目的产品需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与技术服务来引领销售,产品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论证是浮选药剂产品打开新市场的基础;浮选药剂产品对应的下游客户,与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客户群体重合度高,业务渠道可以实现共享,有利于加快业务市场的开拓进度;高效浮选药剂一定程度上可以从生产源头进行污染物减量,提升末端环保治理的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七、主要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公司新建项目投产后行业产能增加,若后期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见变化或公司未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销售风险。

(二)管理风险

项目实施后,公司业务结构与组织架构的复杂度有所提升,对公司的管理模式迭代、内控体系优化、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市场拓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在管理体系升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人才梯队建设及市场竞争策略等方面无法实现同步提升,可能导致运营效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项目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项目实施尚未启动,相关政府审批还未开始,项目过程中,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四)安全生产与环保风险

本项目属于化工生产领域,具有较高的固有风险特性。项目投产后,如因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或环保违规事件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声誉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五)技术迭代风险

该项目的产品为成熟化工产品,其生产工艺设备成熟,本项目在传统工艺设备的基础上,同时结合公司的生产经验进行提升改造,技术有一定领先性,但如果同行业其他公司研究出技术更为先进的产品,则将对公司产品推广以及应用造成冲击。

(六)政策风险

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七)财务风险

鉴于本次项目资金投入较大,一部分来源剩余超募资金,不足部分主要由山东龙立化学自筹。未来随着公司新项目业务的开展,资金的逐步投入可能会对公司短期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

公司也将密切关注新项目的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后续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新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22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恩斯”)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70.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469.39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544.91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924.4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3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以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长沙赛恩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本次追认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发现,在实际现金管理工作中,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本授权期滚动使用额度的理解偏差,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余额超过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额度的情况。主要超出权限的时间和金额情况如下: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3月12日期间以及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4日期间存在超授权限额300万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1日期间以及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存在超授权限额100万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2025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存放安全、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超出额度相对较小,到期后本金和产生的收益已归还至募集专户。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公司未来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确保后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制度,同时持续加强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相关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超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超额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严格控制风险,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曾存在超出授权限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的情形,但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到期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纠正。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23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以及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增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龙立化学有限公司(拟,以下简称“山东龙立化学”)、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拟,以下简称“铜陵龙瑞化学”)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否

●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金额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恩斯”)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原有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拟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新增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1亿元(含本数)担保额度,综合前次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此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相互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本次拟增加的授信及担保额度情况

(一)本次拟新增的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安徽、山东建设新项目的投资需求,公司拟在原有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含本数)的基础上,新增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总授信额度不超过17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资金交易、进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贸易融资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并购贷产品等)(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上述新增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以及担保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时间及最终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二)本次拟新增的担保情况

综合考虑到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业务增长需求,公司拟新增加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总担保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由于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拟新设子公司建设新项目开展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担保的灵活性。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预计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三、本次新增担保/被担保对象的情况

(一)山东龙立化学

山东龙立化学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筹建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效浮选药剂建设项目,拟投资规模预计6亿元(具体以实际投入为准),本次增加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是为该项目建设做准备。目前山东龙立化学暂未设立,相关事宜已经公司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见公司2025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www.sse.com.cn)《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二)铜陵龙瑞化学

铜陵龙瑞化学为公司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拟定如下:

铜陵龙瑞化学主要负责筹建铜陵龙瑞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纯硫化钠项目,拟投资规模预计2.1亿元(具体以实际投入为准),本次增加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是为该项目建设做准备。目前铜陵龙瑞化学暂未设立,相关事宜已经公司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见公司2025年7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www.sse.com.cn)《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开展新业务的公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同时公司对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六、相关审议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原有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拟向银行申请增加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新增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1亿元(含本数)担保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以及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新增担保额度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系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和业务增长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