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九州一轨业绩预告不准被警示
中新经纬7月5日电 因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涉及盈亏变化等,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一轨或公司)及时任董事长任宇航等被警示。
九州一轨5日盘后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宇航、曹卫东、李秀清、张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8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2024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区间为100万元到800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区间为-800万元到-100万元。
2024年2月24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将归母净利润更正为1181.70万元,将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更正为304.62万元。同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09亿元,营业利润537.45万元,利润总额1136.04万元。
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更正为2.75亿元,营业利润更正为-704.69万元,利润总额更正为-106.1万元,归母净利润更正为127.72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更正为-744.76万元。
同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报,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75亿元,营业利润为-704.69万元,利润总额为-106.1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27.72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744.76万元。
北京证监局指出,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不准确,更正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年度报告中相关数据差异较大,且涉及盈亏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迟至2024年4月30日披露业绩快报更正公告,存在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时任董事长任宇航,时任总经理暨法定代表人曹卫东,时任财务总监李秀清,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侃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九州一轨、任宇航、曹卫东、李秀清、张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因上述事项,九州一轨、任宇航、曹卫东、李秀清、张侃已于6月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企业官网介绍,九州一轨成立于2010年7月23日,是中关村股权激励的试点单位,是新型产学研一体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15029万元,主营业务是轨道交通隔振降噪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工程设计、市场推广、测试咨询以及轨道运维管理工程技术服务。
业绩方面,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收4692.4,2万元,同比增加9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68.40万元。
二级市场上,九州一轨5日收涨1.72%报7.71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