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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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新签订单89.92亿元(含增值税,未经审计),其中7-9月新签订单32.12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114.83亿元(含增值税,未经审计)。与2022年1-9月相比,新签订单同比增长75.93%,在手订单同比增长76.34%。
2、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3年9月1日上市流通。
3、重大中标合同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了中标通威股份孙公司通威太阳能(南通)有限公司划焊一体机等设备项目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2)公司于2023年8月9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中标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大尺寸单晶炉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3)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旭睿科技中标新疆中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丝网印刷设备、光注入设备等电池端设备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4)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中标天合光能(青海)晶硅有限公司青海、四川什邡单晶炉采购项目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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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葛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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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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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葛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16证券简称:奥特维公告编号:2023-101
转债代码:118042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已出具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调增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调增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原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30亿,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调增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授信预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担保。
鉴于松瓷机电目前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订单充裕,为支持松瓷机电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拟调增为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拟为松瓷机电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全额保证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5亿元调增至1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已为松瓷机电与商业银行签署合计人民币2.79亿元的担保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芯技术”)因签署重大合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持续增长,为支持其发展,公司拟向松瓷机电、旭睿科技、科芯技术提供借款额度,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1.10亿。由松瓷机电、旭睿科技、科芯技术等子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额度及利息计算起始日为各控股子公司实际借款日。松瓷机电、旭睿科技、科芯技术向公司借款利率按照公司银行实际贷款利率计算。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因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学应用”)实施股权激励,将使得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高端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之锂电池电芯核心工艺设备项目之叠片机”、“半导体封装测试核心设备之装片机、倒装芯片键合机”的实施主体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借款将从无息借款调整为有息借款,借款利率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智能装备、光学已有募集资金借款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息,未来募集资金借款自借款到账之日起计息。少数股东将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963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72.00元/股调整为70.4037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1,114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6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1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1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及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B”,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958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1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本次归属,因上述原因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21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19,145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9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9)。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16证券简称:奥特维公告编号:2023-103
转债代码:118042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0月19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50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葛志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04,608.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8.79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52.8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47.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2]D-0030号)。
(二)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523号”文《关于同意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8.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291.3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25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现金管理收益分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6、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16证券简称:奥特维公告编号:2023-104
转债代码:118042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系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特维”)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拟为松瓷机电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9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同时公司关联方无锡松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松奥”)、无锡松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松特”)、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及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的商业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担保。
鉴于松瓷机电目前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订单较为充裕,为支持松瓷机电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拟调增为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拟为松瓷机电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全额保证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5亿元调增至10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截至目前,公司已为松瓷机电与商业银行签署合计人民币2.79亿元的担保协议。
二、关联关系说明
松瓷机电少数股东中,无锡松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松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过去12个月内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周永秀女士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本次担保及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松瓷机电
1、被担保公司名称: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3月16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MA1NKE357M
4、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芙蓉四路195号
5、注册资本:2,086.4918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周永秀
7、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的研究、销售;新能源技术研究;光伏技术研究;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子控制组件的研发、销售;半导体材料及微电子产品的研究、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上市公司持有其40.6258%的股权。
9、经营情况:松瓷机电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158,991.99万元,资产净额为4,543.35万元,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5,689.23万元,净利润为-341.8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10、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由松瓷机电其他股东华焱、施大雄、何文泽、夏梓铭、刘霞、刘杰、陈苕春、无锡松奥、无锡松特以其持有的松瓷机电的股权向上市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
证券代码:688516证券简称: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