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5-14 00:00  日联科技(688531)个股分析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3、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包含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