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本次购买资产的核准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购买资产完成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上限。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股份的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该等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配套募集金额将在本次重组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前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配套融资项下发行股份数量=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发行价格。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本次配套融资项下发行股份的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重组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相关税费、中介机构费用、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等。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配套资金募集不足或失败,上市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双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决议有效期
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本次配套融资的核准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配套融资完成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3月2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8日
至2025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66号
电话:0518-81066978
传真:0518-81066803
电子邮箱:ir@hhck-em.com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钱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0月31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5.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63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5,037.80万元后,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将人民币65,592.20万元汇入本公司下列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
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外部费用2,298.3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293.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3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2314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0月31日尚未赎回的可转让大额存单共计52,700.0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293.82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研发中心提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33,002.31万元。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实际已投入资金9,720.01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总额无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674,461.28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研发中心项目可以改善研发工作的软硬件开发条件,提高研发的质量和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信用和扩大利用财务杠杆融资的空间,并增强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除此之外,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7,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52,700.00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本公司结余募集资金538,110,189.32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82.04%。结余原因为各项募投项目尚在进行中,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按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将用于短期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收益。
2024年11月13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收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使用全部超募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和自有/自筹资金合计48,000万元认购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30%股权。2024年11月29日,本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其收益支付上述股权转让对价共计301,761,201.53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0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由于上述承诺投资项目均未建成,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之实际投资金额依然以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准。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0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尚未建成,暂无相关收益,故不适用预计效益评价。
[注2]研发中心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披露重组报告书暨一般风险的提示性
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13名股东持有的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所华威”、“标的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并出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并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并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