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报告期业务经营情况介绍
一、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
2024年前三季度,受益于汽车、新能源、服务器、光模块等细分市场需求的增长及信号链和电源管理芯片新产品的逐步放量,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821.86万元,同比增长4.31%。2024年前三季度信号链芯片产品实现收入70,961.41万元,同比增长9.37%;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实现收入13,826.82万元,同比下降13.91%。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39,380.17万元,同比增长4.34%。
二、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53.59万元,同比增长69.76%,环比增长11.37%。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信号链芯片产品实现收入29,139.62万元,同比增长73.25%;电源管理芯片产品实现收入4,984.19万元,同比增长51.10%;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51.60%,同比增加1.58个百分点,环比增加3.32个百分点。
后续公司将持续聚焦模拟和数模混合产品线的经营,不断夯实内生增长力,提升盈利能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芯微”)100%股权的资产过户事宜,创芯微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稳步推进与创芯微之间的业务融合,携手创芯微共同围绕通讯、工业、新能源、汽车电子及消费电子等核心市场应用继续深耕,增强产品性能和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及影响力。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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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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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专户证券账户持股情况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1,186,4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刚会计机构负责人:阮芳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刚会计机构负责人:阮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吴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刚会计机构负责人:阮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36证券简称:思瑞浦公告编号:2024-086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ZHIXUZHOU(周之栩)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6证券简称:思瑞浦公告编号:2024-089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发生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8,976,353.15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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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正数为计提、负数为转回。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因销售商品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4年前三季度需转回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0,384.9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可获取的市场信息及已经签订的销售订单确定产品的估计售价,并按照历史经验及数据确定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出售相关产品估计的合同履约成本和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等信息,对存货进行了可变现净值的计算。2024年前三季度,本公司部分产品下游需求减少,综合考虑部分存货的库龄及市场销售情况等因素,测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2024年前三季度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48,996,738.13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进行了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公司基于整体战略、经营所处的环境、资产的状况及市价等多种维度评估后,认为各项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不存在减值迹象。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48,976,353.15元,减少公司归母净利润48,976,353.15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6证券简称:思瑞浦公告编号:2024-090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创企天地)2号楼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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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创企天地)2号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创企天地)2号楼4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888-6086
传真:021-5888-6085
邮箱:3peak@3peak.com
联系人:李淑环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6证券简称:思瑞浦公告编号:2024-088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近期公开信息,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选聘,公司拟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公司已就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与普华永道进行了事前沟通,普华永道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选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激光、大族数控、奥海科技、郑中设计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爱银,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力尔、奥海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盛冬琴,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达利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史少翔,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科生物、金富科技、蓝盾光电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近期公开信息,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有关沟通、配合及衔接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选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就公司拟变更的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进行了认真审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规。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时间
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6证券简称:思瑞浦公告编号:2024-091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7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至11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3peak@3pea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07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7日下午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参加此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ZHIXUZHOU(周之栩)先生、总经理吴建刚先生(代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李淑环女士及独立董事朱光伟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07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至11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3peak@3pea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888-6086
联系邮箱:3peak@3pea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6证券简称:思瑞浦公告编号:2024-08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德军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6证券简称:思瑞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