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收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涉及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公司无实控人等事项
上交所7月24日发布关于对瑞联新材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处理事由为就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在续签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
据公司此前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刘晓春、吕浩平、李佳凝出具的《关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告知函》,各方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2023年9月1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一致行动关系将于2023年9月1日到期后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上述股东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刘晓春持有的股份与吕浩平、李佳凝夫妇持有或共同控制的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公司将由原三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