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发股瑞联新材收监管工作函 股东一致行动协议未续签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5日讯上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对瑞联新材(688550.SH)就公司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2023年7月22日,瑞联新材发布关于股东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暨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变动,系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晓春、吕浩平、李佳凝夫妇的《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及共同控制关系将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解除。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后,上述三位股东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保持不变,刘晓春持有的股份与吕浩平、李佳凝夫妇持有或共同控制的股份将不再合并计算。
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后,公司将由原三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瑞联新材表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刘晓春、吕浩平、李佳凝的一致行动关系也将到期解除,公司的控制权将由吕浩平、李佳凝、刘晓春三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上述《一致行动协议》终止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瑞联新材于2020年9月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1755.00万股,发行价格113.72元/股。瑞联新材首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石迪、黄洁卉。目前该股股价低于发行价。
瑞联新材募集资金总额为19.9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44亿元,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7.92亿元。
瑞联新材2020年8月26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募集资金10.52亿元,分别用于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科研检测中心项目、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瑞联新材上市发行费用为1.52亿元,其中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1.35亿元。
2023年6月27日,瑞联新材发布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OLED升华前材料及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