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52证券简称:航天南湖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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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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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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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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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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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辉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潇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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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辉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潇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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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辉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潇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52证券简称:航天南湖公告编号:2023-027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拟注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4,312,70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4,899,880.1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76,144.6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6,623,735.52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5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19号)。
根据《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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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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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拟将该项目资金专户(账号:420501621708000008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塔桥路支行)注销,并将专户剩余利息资金364.92元(最终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塔桥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2证券简称:航天南湖公告编号:2023-025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9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东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等职能,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5票回避。因全体监事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552证券简称:航天南湖公告编号:2023-026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等职能,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累计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累计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对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等职能,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促进公司发展,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