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59证券简称:海目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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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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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有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止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2,831,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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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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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赵盛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进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素炜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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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赵盛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进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素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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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赵盛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长进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素炜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559证券简称:海目星公告编号:2024-077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长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559证券简称:海目星公告编号:2024-076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88559证券简称:海目星公告编号:2024-078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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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886.9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0,480.82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9,593.91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9,593.91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遵循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