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收到第一笔搬迁补偿款3889.633万元
证券日报网讯 2月25日晚间,杭华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6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杭州东部湾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签订《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协议》,本次搬迁总计补偿金为人民币38,896.33万元。近日,公司收到杭州东部湾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第一笔搬迁补偿款人民币3,889.633万元。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编辑 王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