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锂电干燥产品市占率为6.59%,大客户收入合理性曾遭质疑
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黄锐 孙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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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锐 孙一鸣
编辑|孙一鸣
【编者按】
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是一场触及监管底层逻辑的变革、刀刃向内的变革、牵动资本市场全局的变革,有力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有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幅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从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到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到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再到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4年多的时间,A股注册制从“试验田”走向“全市场”,开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今年上半年,A股迎来全面注册制落地的首个“半年考”。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上半年,A股累计发行新股173只,整体节奏同比有所放缓;IPO过会率为84.54%,略低于去年同期的86.69%,其中有10家企业上会被否,16家企业被暂缓审议。
在监管层坚持“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严把IPO入口关”的背景下,如何让IPO企业“行得通”?各板块IPO最新审核标准有何变化?今年上半年10家上会被否企业都存在什么问题?另外16家企业被暂缓审议又是哪些原因?一企一案,时代商学院通过逐一剖析,以解读企业IPO遇阻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观察监管层IPO审核把关的重点和方向,为今后IPO企业发布招股书之前自我检查和市场对新申报IPO企业进行诊断提供对标依据。
【导言】
3月30日,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人”)上会接受审核,拟登陆科创板,但遭暂缓审议,成为2023年科创板第四家上会被暂缓审议的IPO企业。
彼时,上市委对信宇人问询的主要问题是技术的先进性、向第一大客户销售的合理性、应收账款与合同负债会计处理的合理性等。
据时代商学院统计,今年上半年,科创板合计4家IPO企业上会遭暂缓审议,除信宇人外,另外3家企业也均被上市委问询到经营问题。
不过,IPO被暂缓审议,并不意味上市进程就此止步,当事企业需回应和解决上市委关注的相关问题,并完善申请材料,随后可以再次申请上会。今年5月18日,信宇人二次上会并最终过会。
产品销售单价相差1.93倍,大客户收入合理性遭问询
据招股书,信宇人主要从事以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和涂布设备为核心的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涂布设备、辊压设备、分切设备、自动化装配线及部分关键零部件等。
招股书还显示,在锂电干燥设备领域,2021年,信宇人的市场占有率约为6.59%;在锂电涂布设备领域,信宇人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尚处于追赶阶段。
在3月的首次审议会议上,上市委要求信宇人结合行业内锂电池干燥和涂布等设备主流技术、产品、毛利率及发展趋势等,说明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主要技术壁垒和竞争优劣势。
除核心技术先进性问题外,上市委还对其大客户销售收入情况展开问询。
招股书(首次上会稿)显示,2021年,信宇人新增客户高邮市兴区建设有限公司(下称“高邮建设”),该客户系信宇人当年第一大客户,形成销售收入2.27亿元,占信宇人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2.38%,对应的销售毛利占当期毛利的比例为54.35%,占比较高,对该公司2021年的业绩具有重大影响。
2022年,信宇人对江苏益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益佳通”)形成营业收入约1.88亿元,系信宇人当年第一大客户,占信宇人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28.13%,对应的销售毛利占当期毛利的比例约为57.32%,虽较2021年单一客户收入贡献占比有所下降,但对该公司2022年整体业绩影响仍然较大。
以江苏益佳通为例,据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如图表2所示,2022年,信宇人向江苏益佳通销售的SDC涂布机的单位售价是2048.67万元/台,对其他客户的SDC涂布机销售单价最高仅为699.12万元/台,信宇人对江苏益佳通的售价相当于对其他客户最高价的2.93倍。
据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文件,江苏益佳通于2022年4月成立,成立当月,便与信宇人签订《动力电池设备采购合同》。
该回复文件还显示,2022年5月,信宇人开始进行订单设备生产;2022年10月,信宇人完成SDC涂布机、辊分设备、干燥设备和自动化装配线的生产;2022年12月,信宇人确认上述产品的销售收入。
对于高邮建设,据招股书(首次上会稿),2021年,信宇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为5.32亿元,较2020年增长122.13%,增幅较大,其中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达73.62%,主要原因系该公司与高邮建设的订单于2021年验收,拉升了第四季度和全年的确认收入金额。
另外,据第一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文件,信宇人对高邮建设的项目于2021年年底(12月24日)确认收入。2021年第四季度,信宇人的营业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例为73.62%,明显高于2019年同期(15.22%)、2020年同期(39.15%)。
对此,上市委在首次审议会议上要求信宇人结合客户获取方式、厂家对供应商的考察期、设备安装验收程序等,说明公司对高邮建设、江苏益佳通销售的收入、单价显著高于其他客户同类别产品的原因,签订合同当年实现收入的合理性。
在被暂缓审议后,信宇人于5月8日披露《关于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并解释称,高邮建设、江苏益佳通项目均系整线采购订单,采购设备数量较多,因此项目收入较高。这两家企业采购产品的技术指标高于其他客户采购的同类产品,因此单价较高。公司与上述两家企业于签订合同当年实现收入符合合同要求,也符合公司业务的执行周期。
应收账款余额持续上升,坏账准备计提合理性存疑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会影响企业的当期盈利状况。在上会前,上市委就对信宇人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问题多次展开问询。
招股书(首次上会稿)显示,2019—2022年上半年各期末,信宇人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89亿元、3.05亿元、3.49亿元,呈连续上升态势;同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92%、78.45%、56.89%、114.75%(已年化),占比较大;各期末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前五名客户大多存在2~3年账龄的应收账款。
与此同时,2019—2022年上半年各期末,信宇人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3.78%、26.86%、19.95%、20.45%,整体呈下降态势。
此外,招股书还显示,信宇人的合同负债主要是预收货款,2020—2022年上半年各期末,信宇人的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0.74亿元、1.16亿元、2.06亿元,增长明显。其中,2022年6月末的合同负债金额较2021年末增长约77.58%。
在第一轮问询中,上市委要求信宇人说明公司与客户的结算、信用政策,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报告期内同一客户的相关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具体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大多存在2~3年账龄应收账款的原因,是否涉及产品交付或质量问题,对公司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在第二轮问询中,上市委要求信宇人比较公司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整体比例的计提情况,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并具体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金额均较高的原因,合同负债的变化与合同执行情况是否相符。
需注意的是,据第一轮问询函的回复文件,截至2022年12月12日,信宇人存在的重大诉讼共有7起,全部是信宇人作为原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合计7363.24万元。另据第二轮问询函回复文件,2019—2022年上半年各期末,信宇人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远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3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
在首次审议会议上,上市委要求信宇人说明应收账款、合同负债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和改善账龄结构的有效应对措施。
在被暂缓审议后,信宇人在5月8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对上述问题作出进一步解释说明;同时,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信宇人应收账款、合同负债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具有合理性、谨慎性。
10天后,即5月18日,信宇人二次上会,最终成功过会。
【参考文献】
1. 《信宇人招股说明书(上会稿)》.上交所.2023-03-23
2. 《信宇人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上交所.2023-06-15
3. 《信宇人关于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之回复》.上交所.2023-05-08
4. 《信宇人对首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上交所.2022-12-06
5. 《信宇人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上交所.2023-02-09
6.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2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上交所.2023-03-30
7.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37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上交所.2023-05-18
(全文32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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