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89证券简称:力合微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18036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8日
至2023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11月6日17: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证券部联系电话:0755-26719968
传真:0755-26957410
联系人:吴颖、龚文静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9证券简称:力合微公告编号:2023-078
债券代码:118036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晓新先生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周晓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周晓新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周晓新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截至目前,周晓新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周晓新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公司结合张志宇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等相关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晓新先生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周晓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周晓新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周晓新先生,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获得湖南大学应用物理系微电子技术专业学士学位,2008年获得香港科技大学集成电路设计工程专业理学硕士学位。自1998年起,一直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工作,期间有多年在新加坡芯片设计企业工作的经历。自2003年加入力合微后,负责芯片设计研发及管理工作,历任ASIC设计部经理和芯片设计、研发中心总经理职务、无锡景芯微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晓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万股。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周晓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部分研发项目和专利研发工作。目前,周晓新先生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影响。
周晓新先生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参与并取得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不存在作为单一发明人申请并取得任何专利。周晓新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密协议情况
公司与周晓新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根据保密协议,双方同意,无论周晓新先生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应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获悉的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张志宇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研发项目与业务发展的主导和参与情况等因素,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张志宇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学士学位,香港科技大学集成电路设计工程专业硕士学位。2005年加入力合微,历任芯片设计部设计工程师、项目经理、副总工、总工、芯片研发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通过深圳市志行正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9,933股,通过深圳市目标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306股。
三、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过20余年的发展以及专注于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积累了成熟的研发体系和研发组织架构,形成了拥有从算法、芯片设计和应用方案开发一套完整的自主研发设计团队。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3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51.87%。周晓新先生离职后,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公司认定张志宇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总数保持不变,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周晓新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项目进度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晓新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各项研发活动均处于正常有序的推进状态。公司技术研发团队架构完整,研发管理体系健全,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发展。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力合微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周晓新先生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周晓新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周晓新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的发明人,且其已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周晓新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周晓新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周晓新先生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