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王柱力)6月17日,新相微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其中内容显示,公司董事吴金星及配偶张惠玲于2023年6月21日至2024年5月13日期间存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其中买入 24700股,买入金额248515元,卖出9000股,卖出金额98440元。
新相微称,吴金星先生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表示接受上海证监局的上述决定,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且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