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第三大股东兴银资本及一致行动人及合计减持不超5.65%公司股份
天合光能5月26日公告,第三大股东兴银资本(持股10.73%)及一致行动人兴璟投资(持股0.42%)因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兴银资本拟减持合计不超1.13亿股公司股份,即占公司总股份的5.23%。兴璟投资拟减持合计不超921.13万股公司股份,即占公司总股份的0.42%。
天合光能5月26日公告,第三大股东兴银资本(持股10.73%)及一致行动人兴璟投资(持股0.42%)因自身发展和资金需求,兴银资本拟减持合计不超1.13亿股公司股份,即占公司总股份的5.23%。兴璟投资拟减持合计不超921.13万股公司股份,即占公司总股份的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