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自身利益,天合光能在美专利战再升级
记者光柱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0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TOPCon太阳能电池、组件、面板、组件和下游产品(Certain TOPCon Solar Cells, Modules, Panels, Components Thereof, andProducts Containing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22)。
2024年9月30日,美国Trina Solar (U.S.), Inc. of Fremont, California、美国Trina Solar US Manufacturing Module 1, LLC of Wilmer, Texas、中国江苏Trina Solar Co., Ltd. of China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722,104、10,230,009),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Runergy USA Inc.、美国Runergy Alabama Inc.、中国JiangsuRunergy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国Adani Solar USA Inc.、印度Adani GreenEnergy Ltd为列名被告。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据了解,所谓“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禁止一切不平等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美国“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简称,现被汇编在《美国法典》第19编1337节,美国历次贸易立法不断对该条款加以修正与发展,“337调查”的申请门槛被大大降低,美国国内企业能够更容易地证明进口美国的产品侵犯其知识产权,该条款已成为美国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之一。
在美国对我国发起的“337调查”中、88%以上的案件涉及专利,其他则涉及商标等。其实,这次337调查的启动与天合光能提出的申请有关,他们主张相关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并请求ITC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2024年9月10日,天合光能向美国加州中区地方法院起诉江苏润阳侵犯其两项美国TOPCon技术专利。在今年5月6日,天合光能就已经以同样的专利,向美国特拉华地方法院起诉了润阳新能源。
天合光能指出,这些侵权产品不仅威胁其在美国市场的技术优势,还对其德州新工厂的业务造成潜在损害。为此,天合光能引用了美国关税法第337条,要求ITC发布排除令,禁止这些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同时天合还请求贸易委员会发布停止及禁止令,制止润能和阿达尼绿色能源对相关产品的相关销售行为。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在国外对其他中国公司展开专利维权。欧洲和美国等市场规模大,且专利保护比较成熟的地域,成为这些专利权人展开专利诉讼的首选战场。越来越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0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TOPCon太阳能电池、组件、面板、组件和下游产品(Certain TOPCon Solar Cells, Modules, Panels, Components Thereof, andProducts Containing Same)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422)。
2024年9月30日,美国Trina Solar (U.S.), Inc. of Fremont, California、美国Trina Solar US Manufacturing Module 1, LLC of Wilmer, Texas、中国江苏Trina Solar Co., Ltd. of China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美国ITC提出337立案调查申请,主张对美出口、在美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该产品违反了美国337条款(侵权美国注册专利号9,722,104、10,230,009),请求美国ITC发布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国Runergy USA Inc.、美国Runergy Alabama Inc.、中国JiangsuRunergy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国Adani Solar USA Inc.、印度Adani GreenEnergy Ltd为列名被告。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除美国贸易代表基于政策原因否决的情况外,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337案件中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并于发布之日后的第60日起具有终局效力。
据了解,所谓“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禁止一切不平等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
美国“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简称,现被汇编在《美国法典》第19编1337节,美国历次贸易立法不断对该条款加以修正与发展,“337调查”的申请门槛被大大降低,美国国内企业能够更容易地证明进口美国的产品侵犯其知识产权,该条款已成为美国重要的贸易保护手段之一。
在美国对我国发起的“337调查”中、88%以上的案件涉及专利,其他则涉及商标等。其实,这次337调查的启动与天合光能提出的申请有关,他们主张相关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并请求ITC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
投资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2024年9月10日,天合光能向美国加州中区地方法院起诉江苏润阳侵犯其两项美国TOPCon技术专利。在今年5月6日,天合光能就已经以同样的专利,向美国特拉华地方法院起诉了润阳新能源。
天合光能指出,这些侵权产品不仅威胁其在美国市场的技术优势,还对其德州新工厂的业务造成潜在损害。为此,天合光能引用了美国关税法第337条,要求ITC发布排除令,禁止这些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同时天合还请求贸易委员会发布停止及禁止令,制止润能和阿达尼绿色能源对相关产品的相关销售行为。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在国外对其他中国公司展开专利维权。欧洲和美国等市场规模大,且专利保护比较成熟的地域,成为这些专利权人展开专利诉讼的的首选战场。越来越多的专利诉讼是市场竞争的一种反应,它反映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也是企业竞争策略的一部分。企业要想在全球市场中立足并发展壮大,必须重视技术创新,积极布局海外专利,并深入了解海外诉讼专利规则,充分利用专利这一有力武器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有市场分析认为,天合光能之所以选择更换诉讼方式,是因为他们这次巧妙地利用了美国关税法第337条。相比于传统的法院诉讼,ITC的337条调查程序通常速度更快,执行更为有效。一旦ITC确认侵权属实,ITC有权发布排除令,禁止这些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对于那些在美国市场经营的的跨国企业来说,337条调查是一个相当具有威慑力的法律工具。
337条法案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其效率,在美国像天合光能前两次提起的那种传统的民事诉讼往往会耗时数年,而ITC的调查和裁决则可能在短短几个月内完成,这给了企业一个快速遏制竞争对手侵权行为的有效途径。
天合光能这次申请的排除令和停止令,便是希望借此工具打击润能和阿达尼绿色能源的侵权行为,防止对方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保护其在北美市场的领先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天合光能把印度的光伏巨头阿达尼绿能也列为了诉讼的对象。作为印度最大的跨国公司阿达尼集团旗下的一部分,阿达尼绿色能源近年来通过大量投资,迅速扩大了其在光伏和风能领域的市场份额,并成为了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要玩家之一。
多的专利诉讼是市场竞争的一种反应,它反映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也是企业竞争策略的一部分。企业要想在全球市场中立足并发展壮大,必须重视技术创新,积极布局海外专利,并深入了解海外诉讼专利规则,充分利用专利这一有力武器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有市场分析认为,天合光能之所以选择更换诉讼方式,是因为他们这次巧妙地利用了美国关税法第337条。相比于传统的法院诉讼,ITC的337条调查程序通常速度更快,执行更为有效。一旦ITC确认侵权属实,ITC有权发布排除令,禁止这些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对于那些在美国市场经营的跨国企业来说,337条调查是一个相当具有威慑力的法律工具。
337条法案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其效率,在美国像天合光能前两次提起的那种传统的民事诉讼往往会耗时数年,而ITC的调查和裁决则可能在短短几个月内完成,这给了企业一个快速遏制竞争对手侵权行为的有效途径。
天合光能这次申请的排除令和停止令,便是希望借此工具打击润能和阿达尼绿色能源的侵权行为,防止对方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保护其在北美市场的领先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天合光能把印度的光伏巨头阿达尼绿能也列为了诉讼的对象。作为印度最大的跨国公司阿达尼集团旗下的一部分,阿达尼绿色能源近年来通过大量投资,迅速扩大了其在光伏和风能领域的市场份额,并成为了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要玩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