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0证券简称:皖仪科技公告编号:2024-039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5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77.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846.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0.24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47,740.4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0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621.6万元,其中:(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发行费用1,224.53万元;(2)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81.00万元;(3)截至2024年6月30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0316.0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20118.8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667.57万元,累计付银行手续费0.8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3785.56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结算账户余额20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285.56万元(含待转由其他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685.6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公司因聘请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国新证券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与国新证券分别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马鞍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账号为52160188000099962、551905577310601、811230101250062341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余额不含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余额。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316.0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5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0500万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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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本专项报告披露日,上述部分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已收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业经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081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根据2021年4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永久补流后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投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暂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其中:“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3年3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2022年3月延期至2024年6月。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一致(2024年6月)。
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均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业经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方式,由依托现有研发中心,对现有生产楼第5、6层及现有研发中心部分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变更为在现有厂区旁自建技术研发中心;同意由原投入4,937.05万元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投入25,929.2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1,360.40万元)通过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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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7621.6万元(包含了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的发行费用1,224.53万元);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包含了部分发行费用和利息,若后续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出现不足的情况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
注3:“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均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详见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附表2:
2024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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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0证券简称:皖仪科技公告编号:2024-038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话、短信及口头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公司代码:688600公司简称:皖仪科技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