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5月16日17时或之前将以下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zqb@unionman.com.cn(出席现场会议是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路5号;
邮编:516025;
联系电话:0752-5795189;
邮箱:jlzqb@unionman.com.cn 。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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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次会议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项目贷款、固贷、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最终实际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一切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事项,办理具体相关手续等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联科技”)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于员工288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数量525.10万股,受让股票的价格为4.36元/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05%。2022年9月29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525.10万股股份非交易过户至“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二、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一)调整原因
2022年公司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后,受宏观经济下滑影响、全球芯片供应短缺、国际政治形势及经济环境等多因素影响,公司的国内运营商客户智能终端需求有一定程度下降。同时由于中国移动网络机顶盒集采的推迟,加上2022年12月份公司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大部分员工身体欠佳,开工不足,导致生产、物流及交付受到较大影响,致使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同比下滑严重。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坚持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为导向,技术创新为原则,重点发展技术应用,通过创新驱动发展,通过对资源整合、供应链优化、智能制造能力打造、团队能力提升等行为积极适应市场变化;同时,公司在保证主营产品资源投入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实现新产品的批量化上市以适应市场的新需求。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和战略目标,公司拟通过调整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以便建立中层干部及核心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提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故此次拟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
综上,经履行法定必要程序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及未来员工持股的良性循环,确保在严峻的外部形势冲击下实现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调整内容
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归属期及业绩考核营业收入指标,同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
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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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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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主要调整外,《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
三、相关履行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对《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进展情况,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中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内容的调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目前的实际进展情况,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本次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和决策合法、合规。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实施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的调整已经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公司尚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符合《试点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席杨智慧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288人,实际出席持有人288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2,894,360份,占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4,36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本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94,36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本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参照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为: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李东在2023年的津贴为人民币6.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喻志勇在2023年的津贴为人民币6.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肖浩在2023年的津贴为人民币6.36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二)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为:
1、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监事在任期内均按各自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以上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在 2022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李东先生、肖浩先生、喻志勇先生,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李东先生,出生于1978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2015年1月-2020年8月工作于紫光日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审计部总监,2020年9月至2022年10月工作于深圳市明信测试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部总监。
肖浩先生,出生于1982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2015年6月-2019年11月工作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9年12月至今工作于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及专职律师。
喻志勇先生,出生于1974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南宁和能进口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机电设备及各类生存、生活品的进出口业务。2014年3月至2019年10月担任上海东方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要负责投资人关系、投资人管理、为团队募资等相关工作。2019年10月至2020年担任广州艾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上海迦灵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6至今工作于沧海(广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它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出席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并认证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独立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对各议案均投出了赞同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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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各董事的专业特长,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委员、提名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后,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战略与发展管理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我们出席了上述会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现场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契机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我们注重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以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及董事会决议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们进行及时沟通,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年度履职时重点关注的事项,应当充分说明相关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尤其应当说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整合或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利益,公司与关联方所进行的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也不会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它方式占用的情况。担保事项均的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的要求。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事项。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进行了审查,认为聘任人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情形。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2023年2月25日披露了《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确认2022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我们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股东均严格履行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环节,内部控制制度总体而言,体现了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且执行良好。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形。
(十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可观、公证、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方面的运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健全。
2023年,我们将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东、肖浩、喻志勇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詹启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全体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根据既定的经营计划指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在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六)《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402,746,041.2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334,759.28元。现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依法编制了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八)《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0176号)》。
(十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从项目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出发,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五)《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该项议案全体董事进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八)《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该项议案董事詹启军先生、林榕先生、胡嘉惠女士及许华先生进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二十)《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为了建立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所有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技术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子议案1:《关于审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子议案2:《关于审议〈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子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对《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作出解释;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等事项的变更以及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变更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业咨询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变化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0、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的公告》。
(二十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二)《关于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二十三)《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二十四)《关于召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具体时间及事项情况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号),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02,847.17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69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3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于2021年3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初始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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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的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按规定将“九联科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其中一个专户对应的9,424.91万元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截至目前已经结项,公司近期拟将该项目上述专户进行注销,其账号信息如下:“账号:9550880016453300912,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专户余额为6,442,336.56元,剩余专户余额待专户注销时一并结转至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专户注销相关的一切事宜。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