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4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4月25日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精医疗”)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永强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3 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报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益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全部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报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具体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31.00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21.825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7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均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回避表决,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使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4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8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 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1、投保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3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方拥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4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4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3,333,33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266,666.74元(注:现金红利派发总额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153元/股(10.26-0.107=10.153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4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方拥军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信息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4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4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已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31.00万股。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或放弃本次归属,则已授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31.00万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