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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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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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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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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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望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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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望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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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望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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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望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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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望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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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望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丽娟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29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669,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1.2516%,限售期为自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迅捷兴”)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
● 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90,000股,并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33,39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3,100,4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289,59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跟投获配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669,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51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5月1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所持有的限售股承诺如下:
民生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迅捷兴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迅捷兴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及股东限售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迅捷兴对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迅捷兴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669,5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251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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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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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仁德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