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655 公司简称:迅捷兴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55证券简称:迅捷兴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仁德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为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5证券简称:迅捷兴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1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9万股,发行价格为7.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43.0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7.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05.5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21256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618.41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为此,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迅捷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迅捷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5证券简称:迅捷兴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1号)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4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9万股,发行价为7.5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343.01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337.4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05.52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4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21256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184,083.10元,其中:以往年度使用58,717,110.29元,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37,466,972.8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丰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丰迅捷兴”)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3年2月14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具体内容可详见于公司2023年2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6,184,083.10元,具体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一)。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5月27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3年5月27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1、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5日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年产30万平方米高多层板及18万平方米HDI项目”变更为“年产60万平方米PCB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变更募投项目原因:主要是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订单快速增长的需要,为加快产能扩建,满足客户订单增长需求,同时加快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厂房已于2020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将有利于加快扩大公司的产能和提高短期内业务承接能力,更好地发挥公司规模效应,同时,其将利用MES平台集成大数据管理,采用“双辅料+大拼版”的生产方式等构建智能化工厂,从而进一步提高产线的自动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率,助力公司快速步入发展快车道赶超同行。变更后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可详见于公司2021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变更后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二)。
2、变更后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变更后募投项目因无需新建厂房,原计划项目建设期约1年,分二期投入;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募投项目投产时间调整如下:
项目第一期开始投产时间由2022年6月延长至2022年12月,投产产能仍为25000m2/月;
项目第二期投产时间由第四季度延期至2023年10月,投产后募投项目年产能可达60万m2。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项目未按原计划进行投产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等诸多因素冲击,部分供应商生产进度受到影响,使得公司部分关键设备未按原计划时间到厂,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等项目实施进度后,将该项目开始投产时间进行调整。
二是受外部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主要以填补瓶颈工序以扩充产能为目的的项目第二期设备预投时间规划进行调整,实现投产时间由2022年第四季度调整至2023年10月。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可详见于2022年6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度与调整后实施计划一致,一期项目已按计划投入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55证券简称:迅捷兴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至09月0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jxpcb.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卓
董事会秘书:吴玉梅
财务总监:刘望兰
独立董事:洪芳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至09月0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jxpcb.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33653366-8210
邮箱:zqb@jxpc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