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3-18 02:46  迅捷兴(688655)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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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不分配利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同意不分配利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不分配利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7日

至2025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4月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 -4:3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5年4月3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玉梅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

邮编:518000

电话:0755-33653366-8210

传真:0755-33653366-8822

邮箱:zqb@jxpcb.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753,919.22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二、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冲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390,051.2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方法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综合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3,143,970.4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753,919.22元,将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753,919.2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相关金额与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31.93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3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洪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3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1)。

(四)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3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五)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八)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九)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十)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5.50万股。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是以剔除公司投资的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投资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以及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033号),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如下:2024年净利润为-1,973,962.25元,剔除公司投资的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投资损益及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为-1,941,642.48元,较2022年净利润下降104.19%。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85名激励对象的76.77万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15名激励对象的9.66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131.93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本次作废的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表现等,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的薪酬标准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以上薪酬如无特别说明的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调整。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审议程序

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部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部分,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2025年度薪酬方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部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

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

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为更好的统筹资金安排,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应付账款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西6号102室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马卓

5.成立日期:2019年1月22日

6.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制造及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等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目前尚未开展业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671.78万元,负债总额6,330.83万元,净资产总额22,340.95元,资产负债率为22.08%,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实际完成担保手续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有实际资金需求,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审议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向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向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为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3月24日 (星期一)至03月2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jxpcb.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18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15:00-16:3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卓

董事会秘书:吴玉梅

财务总监:刘望兰

独立董事:刘木勇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3月31日 (星期一)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3月24日(星期一)至03月2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jxpcb.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33653366-8210

邮箱:zqb@jxpcc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4202594,发证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