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5-08-16 03:11  和林微纳(688661)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8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

业务规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2024年共承担9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8,338.18万元,客户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审计本公司(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2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7次(涉及16人)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6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不影响天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霆先生,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5家,复核上市公司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晔女士,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旭先生,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吴霆先生2024年11月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旭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衡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5-032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岩先生、戚啸艳女士、蒋琰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徐岩先生、戚啸艳女士、蒋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

及修订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原《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更名为《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相关职责等内容。同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议事规则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次调整仅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职责进行调整,其成员数量、任期规定等不变。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表述同步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此次调整旨在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与决策过程中,推动公司向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88661 证券简称:和林微纳 公告编号:2025-034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19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日

至2025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5年8月2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登记地址: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87176306

传真:0512-87176310

邮箱:zqb@uigreen.com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196号

邮政编码:215010

特此公告。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