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682证券简称:霍莱沃公告编号:2023-058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9号博雅酒店,1楼商务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
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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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不适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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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498号16号楼2楼。
(三)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7: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14: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弘
联系邮箱:ir@holly-wave.com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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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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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与章程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莱沃”)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与章程附件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电磁测量系统由微波暗室、测量设备及测量软件等构成。为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及交付效率,公司拟申请微波暗室的相关设计等资质许可,主要服务于公司承接的电磁测量系统业务,而不对外承接其他工程设计、建筑设计或建筑施工等业务。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及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经营范围其余表述按照工商登记规范性表述的要求予以更新(最终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
电子系统及其产品、软件的开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发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产品、软件、计算机、通讯产品的销售;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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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信息最终以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依据上述内容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章程附件中相关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