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07:31  奥普特(688686)公司分析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3-044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卢治临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提名,董事会拟选举独立董事张燕琴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前后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陈桂林、邓定远、卢治临;

调整后:陈桂林、邓定远、张燕琴。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工作,公司拟在董事会下设立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提名,董事会拟选举独立董事张燕琴女士、非独立董事卢盛林先生、非独立董事许学亮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版章程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四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十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调研和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3年11月20日上午10:00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以下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四项制度的议案》;

3.《关于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0日

至2023年11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17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字样,信函应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证券法务部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余丽

联系电话:0769-82716188-8234

电子邮箱:info@optmv.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66号之一

邮政编码:523860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一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3-042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工作,公司拟在董事会下设立ESG(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提名,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张燕琴女士、非独立董事卢盛林先生、非独立董事许学亮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版章程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SG委员会委员简历如附件所示。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张燕琴,女,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7月至今,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燕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燕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卢盛林,男,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与卢治临先生共同创办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副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东莞理工学院讲师、副教授;2016年9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卢盛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555,520股,与卢治临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许学亮,男,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1997年7月至2003年11月,历任艾一资讯有限公司程序员、业务员、顾问、经理;2003年12月至2009年10月,历任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售前总监、渠道总监;2009年11月加入东莞市奥普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今,任奥普特视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许学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88,880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盛林先生、卢治临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686 证券简称:奥普特 公告编号:2023-041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卢治临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卢盛林先生提名,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张燕琴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前后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陈桂林、邓定远、卢治临;

调整后:陈桂林、邓定远、张燕琴。

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燕琴女士简历如附件所示。

特此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张燕琴,女,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7月至今,任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燕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燕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