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02:04  纳微科技(688690)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688690证券简称:纳微科技公告编号:2023-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综合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1日

  至2023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公告及文件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BIWANGJACKJIANG(江必旺)、深圳市纳微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纳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纳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与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方式登记,邮件以发送至公司邮箱时间为准,在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下午13:30-16:30;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综合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纳微科技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会务联系人:魏骁

  联系电话:0512-62956018

  联系邮箱:ir@nanomicrotech.com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0证券简称:纳微科技公告编号:2023-044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50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93.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8日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第201Z0031号”《验资报告》。

  (2)2022年A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6号),公司向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Association、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融安海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共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5,875股,每股发行价为65.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74.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0.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8日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第200Z002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报告期变动情况

  (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A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一)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6月1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海外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原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原专户”)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独墅湖支行,账户:512904682110908。根据募投项目既定建设规划,结合在国外实施募投项目便利使用外币资金的实际需要,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与NanomicroTechnologiesInc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上海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11132248、31337845),募投项目原专户,已完成资金划转及注销。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5月17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00100000000000013)。2022年7月4日,本公司与常熟纳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10078801700007348);募投项目原专户已完成资金划转及注销。

  截至2023年6月30日,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546.3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半年度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A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613.8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半年度A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定期存单7,000.00万元,结构性存款3,000.00万元,通知存款1,100.00万元,合计11,100.00万元。

  (2)2022年A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原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之研发子项目“连续流层析设备研发项目”变更为“单分散软胶微球制备技术研发项目”;“单分散软胶微球制备技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公司,项目实施周期和投入金额亦保持不变,详见2023年半年度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

  2023年半年度A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690证券简称:纳微科技公告编号:2023-048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发展需要,为加强研发技术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新增认定WUCHEN(陈武)博士、米健秋博士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同意新增认定WUCHEN(陈武)博士、米健秋博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WUCHEN(陈武)先生,1968年出生,美国国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士,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博士。1992年至2021年,先后担任美国安捷伦科技公司色谱柱研究员、研发大师级科学家、首席科学家;2022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硅胶产品线研发负责人、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WUCHEN(陈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966股。

  米健秋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学士和博士。2004年至2005年,担任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应用工程师;2006年至2007年,担任宝洁中国创新中心研发科学家;2007年至2021年,历任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卓越应用中心主管、首席应用科学家;2021年至2022年,担任普米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药技术部总监;2022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应用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米健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523股。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90证券简称:纳微科技公告编号:2023-045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说明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有效期均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2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3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9月13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