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 卓锦股份索赔进行中

http://ddx.gubit.cn  2023-05-05 19:14  卓锦股份(688701)公司分析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701 以下简称“卓锦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6 号)。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买入,在2022年10月30日收盘时仍持股或此后卖出的股民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被处罚

经查明,卓锦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21 年下半年,卓锦股份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虚减营业成本 27,965,247.68 元,进而虚增利润总额 27,056,697.68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1.47%、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 2021 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相关资料、财务资料及业务单据、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一、对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二、对卓未龙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三、对姚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四、对胡愚、王志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值得一提的是卓锦股份曾在2022年11月1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卓锦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存在部分项目少计成本的情形,导致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 1季度报告及 2022 年半年报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存在部分监事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用章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卓未龙、姚群英、胡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净利润亏损

卓锦股份成立于2003年,主营环保综合治理服务和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两大板块。2023年4月29日发布《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87.93万元,同比下降6.75%;归母净利润亏损1182.15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24.42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266.04万元,上年同期亏损198.3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34.21万元,上年同期为-3679.41万元;报告期内,卓锦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98%,。

目前卓锦股份的索赔正在进行中,受损股民可联系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