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4-25 05:19  盛科通信(688702)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688702证券简称:盛科通信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25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

  至2024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苏州君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entecNetworks,Inc.、嘉兴涌弘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涌弘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涌弘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涌弘肆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要对议案5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4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25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拟现场登记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门岗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大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至公司前台办理登记。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4年5月14日16:0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ir@centec.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5月14日16:0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江韵路258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2885850

  传真号码:0512-62885870

  电子邮箱:ir@centec.com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02证券简称:盛科通信公告编号:2024-008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3.0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023.8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367.91万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385.94万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且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综合考虑到公司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业务活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一直注重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为实现战略目标,致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每年均维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进行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地位,尤其是高端领域交换芯片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强劲动能。

  结合公司目前处在快速发展阶段,且预计未来几年研发投入和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规模较高,需要足够的资金储备来满足公司研发投资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以确保公司经营项目平稳推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依据《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中对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情况规定,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的利润分配政策条件。基于上述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02证券简称:盛科通信公告编号:2024-010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2.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4,215,801.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3年9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0B0607)。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6,643.9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活期存款余额36,643.97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余额8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报告各表格之间数据相加之和可能存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监督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开户行或其主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1,108.63万元,其中公司可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为19,499.93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608.70万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科通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1,108.6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保本属性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科通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于2023年11月16日经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科通信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万元,本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未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科通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盛科通信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系通过项目首笔支出时间加上建设期三年计算得出。

  注2: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路由交换融合网络芯片研发项目的实施,但受项目计划实施时间与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差异的影响,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比例较低。公司后续将结合当前项目推进进展及推进计划,审慎判断是否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若需调整,公司将按照规则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及时进行披露。

  证券代码:688702证券简称:盛科通信公告编号:2024-012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2,638,569.85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方法及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信用减值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公司2023年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89.0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经测算,2023年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52.8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263.86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已经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02证券简称:盛科通信公告编号:2024-006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阮英轶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交审议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披露标准。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2023年年度报告》及《盛科通信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实,充分展现了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岗位责任分配,参考公司业绩和同行业水平,方案合理,可行性高,能够调动工作积极性,完成岗位责任。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通过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关注,全面核查了2023年度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披露,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盛科通信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88702证券简称:盛科通信公告编号:2024-011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全体董事、监事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并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方案所称的董事是指公司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是指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基本原则

  1、薪酬根据岗位责任,参考公司业绩、行业水平综合确定。

  2、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按月发放。

  3、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按既定标准领取津贴。

  4、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薪酬和津贴标准

  (一)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执行公司管理岗位薪酬标准。

  (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5万元。

  五、其他规定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本方案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4、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盛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