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04:51  振华新材(688707)公司分析

  公司代码:688707          公司简称:振华新材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07证券简称:振华新材公告编号:2023-03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该次监事会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云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07证券简称:振华新材公告编号:2023-03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截至2021年9月8日止,本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73.370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1.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1,121,010.25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49,575,891.94元(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金额共50,519,288.17元,扣除前期已支付不含税金额943,396.23元后本次实际应扣除49,575,891.94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51,545,118.31元。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开立的23210001040018081账号内。上述人民币1,251,545,118.31元,扣除公司除上述保荐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383,850.94元以及前期支付的保荐费(不含增值税)943,396.2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5,217,871.14元。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61号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81,107,406.12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34,976,253.9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6,131,152.1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7,750,227.8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说明:义龙二期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义龙二期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1,387.46元,系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6,131,152.19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7,750,227.88元,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521.79万元,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比例为28.39%,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无。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707证券简称:振华新材公告编号:2023-03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该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2023年下半年定期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针对该议案,与会董事表决如下: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