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7-05 11:00  成都华微(688709)个股分析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27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05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00号天府软件园G区G1楼22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4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7 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24 年7 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信函或邮件需在2024年7月17日16点前送达,邮箱:investors@csmsc.com。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2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护照、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电子邮件上须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2024年7月19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华路三段2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investors@csmsc.com

邮政编码:610200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25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因成立党委等事项,公司拟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注: 经上述内容的增加、删除及变动,原有的章、节、条、款序号将依次顺延作相应调整,章程中引用的条款序号也因此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华微”)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烨先生、王策先生、段清华先生、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贺正生先生、刘莉萍女士、李越冬女士(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鑫先生、吕中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将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至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之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烨先生,197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8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中国航天第五研究院;2008年8月至2018年6月,任职于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至2024年2月,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装备部电子信息处处长、电子信息技术应用处处长、主任助理、系统部部长、副主任;2024年2月至今,任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目前,李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中国振华担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策先生,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0年7月至2011年12月,历任西安太乙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测试工程部经理、市场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12月至2018年8月,历任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市场部及科研生产部部长等职务;2018年8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华泰成都华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段清华先生,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02年1月,历任成都科力实业有限公司设计师、项目经理等职务;2002年1月至2021年9月,历任公司应用工程师、设计中心部门经理、计划发展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段清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华微展飞伙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华泰成都华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辉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年5月至2013年12月,历任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资深工程师、技术市场经理等职务;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市场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任灿芯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16年11月至今,历任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战略经理、专业经理、部门经理、规划总监兼战略规划部主任等职务;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王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贺正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7月起至2006年9月,任北京市李文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9月起至今,任北京市衡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截至目前,贺正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莉萍女士,196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2 年 8 月至1992年12月,就职于空军第一航空学院;1992年12月至2002年12月,担任空军某研究所高级工程师;2002年12月至2015年6月,担任某部委高级工程师,于2015年退休。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莉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越冬女士,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0 年7月至2004年6月,担任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第九支行会计;2004年7月至今,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审计系副主任、审计系主任、审计监察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主任。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越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孙鑫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2002年6月,任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2年6月至2017年6月,历任振华科技财务部会计、副部长;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国振华资产经营部部长;2018年12月至2021年9月,历任振华科技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至今,任中国振华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孙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中国振华担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吕中辉先生,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年7月至今,历任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助理、投资经理、投资部副经理、资产管理部副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等职务;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吕中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26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与关联方芯火微测(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火微测”)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本次公司预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且同意将《关于预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公允、互利、合理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预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联董事黄晓山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芯火微测(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文琦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510100MABLU8P86H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4月21日

住所:成都高新区合顺路2号6栋5层4号(自编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关联关系

芯火微测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股34%,公司董事长黄晓山先生担任芯火微测董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芯火微测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芯火微测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根据公司与其以往的商业往来情况,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认为其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芯火微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芯火微测资产总额为7,749.95万元,净资产为6,909.87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388.49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06.44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芯火微测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公司与芯火微测的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预计范围内,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就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23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鑫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孙鑫先生、吕中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4-022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2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晓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烨先生、王策先生、段清华先生、王辉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四)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贺正生先生、刘莉萍女士、李越冬女士(会计专业人士)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晓山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