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709公司简称:成都华微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09证券简称:成都华微公告编号:2024-036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11:0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鑫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孙鑫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09证券简称:成都华微公告编号:2024-035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8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变更通知以增加会议审议议案。会议由董事长李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烨先生、王策先生、段清华先生、王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09证券简称:成都华微公告编号:2024-038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及优化公司管理架构,经公司总经理王策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国先生、谢休华先生、朱志勇先生、向瑭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简历):
1、李国先生,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0年7月至2014年9月,任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工程师;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联发芯软件(成都)设计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IC验证工程师、SoC事业部副部长、部长、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国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华微同创共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华泰成都华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谢休华先生,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8月至2002年3月,任成都宏方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技术员;2002年4月至2003年10月,任西藏合邦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中心技术员;2003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测试部技术员、科技质量部工程师、主任、科技部副部长、综合计划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谢休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华微共融众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华泰成都华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朱志勇先生,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1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IC设计中心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研发二部主任、研发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兼IC设计中心主任、外协工程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外协工程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朱志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华泰成都华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向瑭先生,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任职于四川仁智石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6月至2013年3月,任职于成都中兴软件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3月至2013年7月,任职于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2019年1月,历任公司人事专员、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保密办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任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经理;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任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高级人力主管;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并先后兼任保密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向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成都华微众志共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华微展飞伙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华微同创共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华微共融众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华泰成都华微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09证券简称:成都华微公告编号:2024-037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华微”)董事会编制了《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5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9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6.4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403.8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1,592.59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情况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2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2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6,333.68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85,598.22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1]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10,287,034.77元,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通过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预先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至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操作流程,遵守了募集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金额及已审议过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