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18 04:58  宏微科技(688711)公司分析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11证券简称:宏微科技公告编号:2023-059

  转债代码:118040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实劲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等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进行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711证券简称:宏微科技公告编号:2023-060

  转债代码:118040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8.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05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8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0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9,824.60万元,包括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0,924.60万元以及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8,9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常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已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由中信证券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民生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报告期累计使用29,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赎回金额44,350.00万元,取得现金管理收益687.58万元,期末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8,900.0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审议通过。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报告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3万元。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本报告期公司共置换4,418.07万元用于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711证券简称:宏微科技公告编号:2023-061

  转债代码:118040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投资金额: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3.00亿元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可转债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投资项目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6日下发《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623,334股,发行价格为27.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738.7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5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80.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7日审验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02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投资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投资项目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16日下发《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0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72.3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327.6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31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9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款项支付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暂时闲置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3.00亿元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0.9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亿元的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711证券简称:宏微科技公告编号:2023-063

  转债代码:118040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23年半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49.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774.06万元。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增加的原因主要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销售额增加,应收账款金额增加所致。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按照存货

  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75.1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2023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849.23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849.2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88711证券简称:宏微科技公告编号:2023-062

  转债代码:118040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即使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也不排除该项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3、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即使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也不排除该项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2023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公司代码:688711    公司简称:宏微科技

  转债代码:118040转债简称:宏微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