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04:50  成大生物(688739)公司分析

  公司代码:688739公司简称:成大生物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1)公司股票简况

  ■

  (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万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39证券简称:成大生物公告编号:2023-028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生物”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3年上半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1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81,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40,120,566.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1,379,433.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5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0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10Z0015号)。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455,854,673.10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0,014,462.34元,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1)2021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东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2月,公司募投项目“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同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成大生物(本溪)有限公司、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了于2021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2年11月,公司将募投项目“人用疫苗智能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变更,调减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同年12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监管募投项目变更后的新项目“生物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1: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完毕,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类产品以及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69,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3年5月9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2023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13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完毕,已结项。该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20,000,000.00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1,942,440.77元,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8,399,045.75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亦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事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本溪分公司人用疫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该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20,000,000.00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1,942,440.77元,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8,399,045.75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52,682,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52,754,044.19元,差异金额为利息收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739证券简称:成大生物公告编号:2023-029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