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67证券简称:博拓生物公告编号:2023-018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3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与实际使用情况严格遵照了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67证券简称:博拓生物公告编号:2023-019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133.3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196.4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936.92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8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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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8月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2年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加上本年度投入金额与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额系上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期后调整为自有资金支付所致,其中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调整金额239.38万元,体外诊断智能化改造项目调整金额346.35万元,合计调整金额585.73万元。
注2:“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原预测传染病检测系列和药物滥用(毒品)检测系列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8.24%、45.74%,预计2024年合计达到2.5亿人份/年,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常规检测试剂产品受到挤压销售萎缩;新冠疫情结束后,全球经济缓慢复苏,海外市场医疗公共财政支出收紧,项目招投标放缓,传染病检测和药物滥用(毒品)检测增速不及预期。此外,公司新增时间分辨荧光定量检测产品和核酸分子检测产品产能原预计4010万人份/年,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部分检测新产品的研发方向,导致新增产品产能减少。
证券代码:688767证券简称:博拓生物公告编号:2023-020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拟将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下发《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667股,发行价格为34.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21,333,344.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1,964,124.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9,369,22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81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拓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1,627.80万元调整至25,419.99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募投项目“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满足结项条件。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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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用于生产车间与仓库的改造装修、购置性能先进的生产和配套辅助设备以及招募并培训相关生产与管理人员,“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用于购置性能先进的生产和配套辅助设备、配备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招募并培训专业人员,由于上述两个项目从项目设计到实施过程,通过采取优化生产流程、改进生产工艺以及调整生产组织方式等措施,大大节省了改扩建费用、部分设备采购费用以及生产人员成本投入费用。截至2023年7月31日,两个项目已经到达设计产能目标,可满足弹性生产需求,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2、“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中原预测传染病检测系列和药物滥用(毒品)检测系列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8.24%、45.74%,预计2024年合计达到2.5亿人份/年,由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常规检测试剂产品受到挤压销售萎缩;新冠疫情结束后,全球经济缓慢复苏,海外市场医疗公共财政支出收紧,项目招投标放缓,传染病检测和药物滥用(毒品)检测增速不及预期。此外,公司新增时间分辨荧光定量检测产品和核酸分子检测产品产能原预计4010万人份/年,由于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部分检测新产品的研发方向,导致新增产品产能减少。因此,该项目的相关设备和生产人员投入大幅减少,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实际需要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建设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产生了募集资金节余。
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一)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26.31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投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就上述账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后,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6,056.84万元将继续存放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积极挖掘具有较强盈利能力且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待审慎研究讨论确定投资项目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尽快实施新的投资项目,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与“体外诊断产品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67证券简称:博拓生物公告编号:2023-021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1,157,742股,限售期为自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不存在其他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497号文《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物”)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66,667股,并于2021年9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06,66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4,455,87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210,796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系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157,74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854%,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157,742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9月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博拓生物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博拓生物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57,742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854%。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不存在其他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8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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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67证券简称:博拓生物公告编号:2023-022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拓生物”)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27日下发《关于同意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667股,发行价格为34.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21,333,344.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1,964,124.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9,369,22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681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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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减年产4亿人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产品扩建升级建设项目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6,207.81万元,由原先的总投资额31,267.80万元,调整为25,419.99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拓生物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拓生物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67证券简称:博拓生物公告编号:2023-023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至9月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ecretary@biotest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6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公司现就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2、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陈音龙先生、总经理吴淑江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费其俊先生、财务总监俞苗苗女士、独立董事王文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1、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至9月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邮箱ir.secretary@biotests.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9058091
联系邮箱:ir.secretary@biotests.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88767公司简称:博拓生物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