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5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0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339.42万元左右,同比增加59.47%左右。
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90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957.48万元左右,同比增加49.83%左右。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660.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942.52万元,利润总额为11,587.71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1.00元/股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公司持续深耕POCT体外诊断细分行业,有效把握客户需求,积极拓展国际国内市场,实现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多措并举提升管理及生产运营效率,有效达成全年降本增效目标,促进业绩增长;另外,受境外客户在新冠疫情期间的病毒检测产品订单于2024年度终止影响,无需返还的500万美元订单预收款及代收运输费在2024年度转为收入,导致净利润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预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767 证券简称:博拓生物 公告编号:2025-006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途义路27号A幢110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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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5万股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由董事长陈音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三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均现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费其俊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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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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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关联股东于秀萍未参与表决,关联股东杭州拓康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康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陈音龙、陈宇杰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羽韬、熊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博拓生物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