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09  平安银行(000001)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行长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经审核冀光恒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行长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经核查,胡跃飞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等职务,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聘任冀光恒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同意提名冀光恒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军、艾春荣、刘峰、吴志攀、郭田勇

日期:2023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