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09  平安银行(000001)公司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3年12月6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在本行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陈心颖、蔡方方、郭建、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杨军、艾春荣、刘峰、吴志攀和郭田勇共13人到现场、通过视频或电话参加了会议。

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叶望春,监事车国宝、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孙永桢和邓红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8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存量资本性债券到期续作的议案》。

本行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00亿元等值人民币资本性债券(含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一)资本性债券发行背景

未来24个月,本行将有合计800亿元资本性债券到期赎回,为保持本行资本充足率持续稳定,本行需要发行相同类型及规模的资本性债券,及时补充相应层级资本。

(二)资本性债券发行规划

1、发行规模:本次资本性债券(含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800亿元等值人民币;

2、工具类型:

(1)二级资本债券: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的二级资本;

(2)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减记型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

3、发行市场:境内或境外市场发行;

4、募集资金用途: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三)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

(四)授权事宜

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后,由董事会授权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上述资本性债券(含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该等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授权高级管理层在上述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选举郭晓涛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2、《关于资本管理规划(2024-2028年)的议案》;

3、《关于存量资本性债券到期续作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