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7月26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陈心颖、蔡方方、付欣、郭建、项有志、杨志群、杨军、艾春荣、吴志攀、刘峰和潘敏共13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新一贷白领客群个人贷款产品管理办法》。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新一贷“快贷”信用贷款产品管理办法》。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智能家居贷款产品管理办法》。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平安智贷”贷款产品管理办法》。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个人联合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