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监事会决议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6人(包括外部监事2人),监事长叶望春,监事车国宝、王春汉、韩小京、孙永桢和邓红在现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本行监事长叶望春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