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22 日召 开的本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6 年5 月22 日,本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本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 19,405,918,198 股为基数,2025 年全年以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96 元(含 税),其中:2025 年中期已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6 元(含税);2025 年末期以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分配方案 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405,918,19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6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3.24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72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 (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36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6 月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6 月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6 月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B 座
咨询联系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82080387
传真电话:0755-82080386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