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董事会决议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书面 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6月29日向各董事发出,表决截止 时间为2026年7月2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 规定。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 郭晓涛、付欣、蔡方方、项有志、杨志群、吴志攀、刘峰、潘敏、张杰和杨运杰 共12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监事商业行为和 道德守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监事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并更 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信息报告指引〉的 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ESG 管理办法〉的议 案》。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