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廖子彬、林明彦、沈向洋、张懿宸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廖子彬、林明彦、沈向洋、张懿宸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文件,上述四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中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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