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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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经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黄宇先生为公司总裁,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已对黄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附件:黄宇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日
黄宇先生,1974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黄先生于1994 年获厦 门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4 年获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22 年获东北 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7 年3 月至2024 年2 月,先后任深圳市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2024 年2 月至2026 年6 月,任 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黄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 黄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