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华:关于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补偿的进展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补偿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考核情况及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收账款考核及补偿方案的基本情况
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游网安”或“标的公司”)的交易中,公司与彭瀛、郭训平及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上三方合称“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等签订《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对智游网安应收账款的后续回收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基数=智游网安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账款净额*90%。应收账款净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如智游网安在2022年12月31日对上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仍未能完全回收的,则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应就未能回收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金。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440A017227号),智游网安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账款净额为370,602,392.09元。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215044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前述应
收账款的实际回收金额为79,780,716.69元,低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账款净额的90%。根据《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应补偿的金额如下:
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名称 | 应补偿金额(元) |
彭瀛 | 171,903,662.74 |
郭训平 | 46,458,333.26 |
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5,399,440.19 |
二、应收账款补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7日,公司尚未收到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支付的补偿金。公司已向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发送《关于落实应收账款补偿事项的督促函》,督促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尽快支付补偿款项。根据《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目前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将继续锁定至应收账款补偿款全部支付完成之日。此外,对于智游网安在2024年12月31日前继续收回的上述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差额部分,根据约定公司向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返还同等金额补偿款。因此,公司一方面将继续督促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履行补偿义务,另一方面将继续推进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努力保护上市公司权益。
三、风险提示
应收账款考核义务方的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应收账款补偿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述应收账款补偿的执行及进展可能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