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华: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ST国华(000004)公司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充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调整北京智游网安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充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及2023年5月20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彭瀛、郭训平、深圳市睿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普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州众合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偿协议》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应补充补偿公司的股份939,474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71%。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2,848,008股减少至131,908,534股,注册资本将由132,848,008元减少至131,908,534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7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阮旭里

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电子邮箱:gnkjsz@163.com

邮政编码:518049

3、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